云南省科技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05034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2022-05-18 17:19:26     【字体: 】    

王键委员:

您在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科技服务业与产业联动发展的建议》提案交由省科技厅主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会办。您在提案中指出的科技服务业存在问题和建议,充分体现了您对科技服务业的关心和重视。省科技厅综合各会办部门意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顶层系统谋划,推动科技服务业与产业联动发展

为加快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5月印发实施《云南省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围绕研究开发等重点任务打造1万个科技服务机构的目标。2016-2020年,全省科技服务业法人单位数量从14057家增长至32954家,年均增长23.74%;科技服务业企业从业人员由9.9万人增至15.6万人,年均增长12.07%。省政府制定发布了《云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云南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对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做出系统部署,提出到2025年,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速、工资总额年均增速均达8%的目标。

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出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强化科技创新普惠性财政政策支持、提高财政科技投入中研发经费投入比例等3项建议,省科技厅将和各会办单位共同发力落实。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进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知识产权、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检验检测认证等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2022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支持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新型研发机构等建设的科技资金达3174万元。

二是实施科技创新普惠性财政政策,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积极性,贯彻落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深化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

三是加大研发投入补助政策实施力度,对规模以上企业新设立研发机构给予财政经费补助,将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且年度增量部分加计考核,引导企业加强创新;根据各州(市)研发投入情况实施财政经费补助;把研发投入强度纳入省对州市县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列入省管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指标,形成省、州、县三级抓研发工作的合力。

二、关于加大财税政策对创新的扶持力度

近年来,我省积极落实国家鼓励科技创新发展的有关财税政策,支持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持续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将制造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提供孵化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免征增值税;对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项目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从3个方面落实你的建议。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在省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抓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计划》提出的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措施,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主营业务收入、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服务)实现“倍增”,扩大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市场份额。目前,省科技厅正在制订《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若干政策措施》、《云南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着力加快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提升我省企业创新能力。

二是继续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结构性减税举措,加强税费政策宣传,用足用好财税优惠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确保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预算中的份额占比30%以上,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建议将科技服务支出按比例实行加计扣除、研究科技服务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构建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三是大力支技双创载体建设,落实好《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8条措施》,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对新获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等一系列政策。

三、关于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您提出的加强人才培养、培训知识产权服务人才、畅通成果转移转化人才晋升通道等建议非常中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2022年,我省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云南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关于人才服务现代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三项政策,围绕面向南亚东南亚人才新高地和区域性人才中心的战略目标,设立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等个人专项和团队专项,提出人才服务产业发展的10条措施,为人才强省战略提供政策支撑。

二是开通科技成果转化人员职称晋升通道。2021年11月18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印发《云南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将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人员纳入从初级职称到高级职称的评审范围。

三是财政加大人才支持力度。省财政2022年安排人才资金10亿元,重点支持科技、教育、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人才引进和培养。省科技厅将加强政策落实,以全省重大人才工程和任务落实为契机,加强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为科技服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省财政厅正在研究制定《云南省财政支持“十四五”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强化顶层系统谋划,推动科技服务业与产业联动发展。

四是大力培训技术经纪人。省科技厅非常重视技术经纪人的培养,2020年以来,已支持我省国家技术转移人才云南培养基地组织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21场,2250人参加培训,456人取得国家初级技术经纪人证书。今年,省科技厅还将继续开展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并对取得初级技术经纪人证书的294进一步培训,对考核合格的授予中级技术经纪人证书。

五是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2021年,云南省专利授权41167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643件,同比增长48.21%。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实现专利、商标“一窗通办”,全省专利电子申请率99%以上,商标受理窗口电子申请率达100%。省市场监管局将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服务机构转化专利技术;支持新一代地方专利信息服务检索及分析系统建设,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养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人才,完善三类人才能力提升通道,举办全省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培训班,开展专利信息咨询培训,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引导成立知识产权信息工作站,不断拓展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四、关于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2021年,省科技厅制定实施《云南省财政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改革20条措施》,在全国率先出台《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优化项目及资金管理。研究制定《云南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方案》,加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力度。组织实施170余个重大、重点科技项目,面向全球发布科技“揭榜制”项目榜单,策划一批“军令状制”项目,解决主导产业急需紧缺技术“卡脖子”问题,科技创新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结合您的建议,省科技厅将进一步从以下五个方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一是加快转变科技管理职能。大抓改革、大抓服务、大抓落实,继续推动全省科技管理由项目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推进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建设,面向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推出“政策工具包”,围绕政策解读、需求挖掘、科技服务等方面开展全链条服务,加强科技创新服务。

二是改革项目形成和组织管理机制。综合运用揭榜制、军令状、赛马制等多种方式,创新项目遴选机制。推行云南实验室负责制、首席专家(科学家)负责制,建立重大科技任务应急反应机制,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提高科技投入产出效率。

三是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改进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推广应用科研经费“包干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加快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和科技人才兼职兼薪政策,完善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性的科研管理方式。

四是推进以创新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评价改革。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深入推进“三评”改革,持续清理“四唯”,对不同类型的科研机构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分类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五是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建立保障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行动,加快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研选题、成果处置等自主权。

五、关于重大协同创新平台建设

截止2021年,云南省已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重点实验室115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3个、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4个、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8个,云南实验室3个。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云南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云南创新研究院、云南循环农业产业研究院等一批新型研发机构落地运行。省科技厅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省继续开展云南实验室建设工作,筹划创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国家实验室,启动云南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建设,打造领先科技力量。争取中国巨型太阳望远镜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地云南。

二是提升已建国家重点实验室能力水平,优化整合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启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争创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三是支持高新区培育发展数字医疗、人工智能、产业互联网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开展应用场景试点,打造数字经济发展高地。

六、关于技术市场建设与发展

201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以来,省科技厅高度重视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7家、云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2家、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6个、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128个、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33个,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站21个,搭建了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云南省技术市场持续为全省技术交易提供信息发布、技术评价、科技金融、政策法规等综合服务。实施《云南省财政支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对科技成果出让方、受让方、转化服务机构给予资金补助,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突出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给予资金补助,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依据新增销售收入给予补助。2020年以来,共对36个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的项目安排财政奖补资金6215万元;对11个建有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的高校、科研院所安排财政资金620万元。

省科技厅高度赞同你提出以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为突破口发展技术市场的建议,结合你的建议,将进一步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引导高校院所开展成果转化。引导支持高校院所新建科技成果转化机构,配置专职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落实转化分配政策。支持已建立技术转移机构的高校院所按年度制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二是支持企业转化应用科技成果。支持企业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按照合同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支持企业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自行投资或募资转化自主研发科技成果。

三是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载体。支持省市(昆明)一体化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在昆高校院所、领军企业加强与昆明市合作。支持高新区会同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建立成果转化、检验检测、创业孵化、中试熟化、知识产权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围绕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楚雄州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支持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联合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四是建设科技成果服务平台。加强云南省技术市场运营,建强实体化云南省技术市场,以技术需求信息为导向,运用AI技术对现有技术供需信息开展智能化精准对接匹配,对全省高价值发明专利进行评估,面向潜在用户开展推介对接,促进转化应用。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基地,继续培育一批技术经纪人。对省内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提供检验检测、工业性试验、中试熟化、工程化开发、创业孵化等服务,根据对外提供服务的绩效给予奖补。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科技服务业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一如既往支持我省科技创新工作。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5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区域处梁艳霞,0871-63134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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