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人才服务现代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要求,经网络申报、专家评审、厅务会审定及公示等程序,省科技厅决定选派云南农垦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云南省法人国际科技特派员和李仁等37名云南省个人国际科技特派员,赴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选派的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要珍惜荣誉,认真履职,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与周边国家的科技交流合作。派出单位要大力支持国际科技特派员的工作,积极协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把国际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作为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措施,积极营造良好环境,配合做好培训服务工作。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