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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事项的提醒
来源:高新技术处     2023-06-26 17:46:41     【字体: 】    

近期,省科技厅在昆明市第一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现场发现,有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鉴定)报告存在无报备统一码、数据偏差过大、赋码后又撤码等情况。为降低企业成本,提高高企认定质量,避免企业上当受骗,营造良好的高企认定培育环境,省科技厅特作如下提醒:

一、关于选择第三方审计机构的提醒。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火发〔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火发〔2016〕195号)要求,建议企业从省财政厅、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的通过备案名单中选择审计机构。若对会计(税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审计机构无法判别,建议企业向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咨询。一直以来,省科技厅从未指定任何第三方审计机构。

二、关于第三方审计机构承诺的提醒。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勿轻信任何机构给出的“不用赋码可先评审”、“赋码应付评审后可撤码”和“百分之百保证通过高企评审”等虚假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如发现以上不法行为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审计业务的,或不能确认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审计(鉴证)条件的,请及时联系科技管理部门。

三、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提醒。省科技厅依据《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条件和程序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注重高新技术企业质量,请勿相信“后面批次比前面批次认定条件宽松”的谣言。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进行监督;若有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作假相关证据、线索,请及时向省科技厅反馈。联系方式:0871-63160665,ynskjtgxc@126.com。

 

云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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