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云药之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科技厅公告第9号)规定,经受理申报、审核材料、专家组评审、云南省科技厅批准、云药之乡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拟认定宁洱县等7个县(市、区)为2018年云南省云药之乡。
现将2018年拟认定的云南省云药之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至2018年9月1日止。公示期间,若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可通过来访、来电等形式,向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
云南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杨蓉 电话:0871—63136003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处
杨朝俊 电话:0871—68571802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3日
附件:
2018年拟认定的云南省云药之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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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州(市) |
申报县 (市、区) |
建议认定品种 |
重点 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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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普洱市 |
宁洱县 |
白及、黄精、云茯苓 |
白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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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理州 |
漾濞县 |
丹参、重楼、续断 |
丹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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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山州 |
西畴县 |
山豆根 |
山豆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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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临沧市 |
耿马县 |
重楼、铁皮石斛、滇鸡血藤 |
重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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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曲靖市 |
马龙区 |
重楼、金铁锁、附子 |
重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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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楚雄州 |
楚雄市 |
黄精、紫丹参 |
黄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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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红河州 |
弥勒市 |
灯盏花 |
灯盏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