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4日,省科技厅党组进行2018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6次集中(扩大)学习,专题学习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和驻厅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学习。
会前,厅机关全体党员自学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会上,厅党组成员、省科技厅副厅长关鼎禄同志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宪法修订的总体要求、原则和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监督与绩效评价处主要负责人交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学习体会。
最后,厅党组书记李松林同志强调,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作为当前的主要任务,积极抓紧落实,并对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坚定宪法自信。3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我们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理论、文化的自信,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二是精心组织实施,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各基层党组织要安排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专题学习,利用“宪法日”等特殊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面向干部群众的宪法宣讲学习活动,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联系科技工作实际,切实依法推动科技创新和改革,确保科技改革创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四是各级干部要带头弘扬宪法精神,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努力在科技系统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