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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加强农业领域专业化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
来源: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     2019-11-07 03:13:00     【字体: 】    

2017年以来,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作为省科技厅农业领域专业化试点项目管理机构,积极建立完善项目监管机制,规范项目管理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项目监管制度,保证项目管理廉洁高效依法进行。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积极构建项目监管指标体系。一是明确监管对象,涵盖云南省农业领域专业化科技计划项目评估、项目检查、项目验收等过程中组织或参与项目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二是明确监管重点,项目评估、评审、检查、验收组织者,执行项目规则、程序和办法,履行对项目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能情况。三是明确监管方式,项目监管工作采取经常性督查和专项性督查的形式进行,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积极强化项目监管组织保障。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成立项目专业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农业领域专业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和督查工作,其中督查工作由监督科具体负责。二是建立项目监管工作制度。制定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专业化试点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项目问责和倒查操作规范、项目异议和申诉操作规范等14项制度,为项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单位项目监管工作人员,通过深入调研、现场观摩、专家讲习、参与研究制定项目监管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流程、报告文本、成果运用等,不断提高项目监管人员业务能力。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积极强化项目监管结果运用。一是将项目监管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及时发现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进行督促纠正。三是项目评报告,作为单位科室和个人履职考核,以及项目承建单位项目安排和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将积极借鉴先进省份专业化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认真开展专业化试点建设三年情况总结,强化科学合理的制度建设,完善科学规范的议事规则,规范项目全流程监督管理,持续深入推进专业化试点建设工作,为其他省份开展专业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供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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