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对省人民政府认定的“云南省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的管理,促进科普教育基地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科技资源科普化作用,推动云南省科普工作的深入开展,云南省科技厅组织修订了《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请你们结合实际对《办法》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并将电子文档于2019年9月9前反馈省科技厅(邮箱:3458835@qq.com)。
请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共青团云南省委、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中科院昆明分院、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农业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云南省林业科学院、云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科技厅科技宣传教育中心以及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创新发展处、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社会发展科技处等单位于9月11日(星期三)下午2:30各1人带书面修改回复(盖章)意见到省科技厅9楼会议室参加咨询会。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于9月9日12:00前回执省科技厅引智处。
附件:1.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8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引智处,王乔忠,63130013,传真6313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