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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预征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云南)指南建议的通知
来源: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处     2022-03-14 17:32:29     【字体: 】    

有关单位:

NSFC-云南联合基金第3期将于2022年到期。为继续发挥联合基金对云南省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为全省科研人员争取更多在高层次平台承担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的机会,在省科技厅推动下,云南省人民政府已经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申请加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

根据基金委对2023年度联合基金指南征集有关部署安排,为提前做好2023年度联合基金指南建议遴选编制工作,省科技厅决定预征集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指南建议应注重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着眼于省第十一次党代会、2022年全省“两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面向我省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凝练科学问题。我省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征集领域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新材料,以及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高原特色农业与工业流程控制等交叉学科,共5大领域。

(一)科学性。应围绕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的共性问题,精准提炼科学问题。指南建议应体现基础研究特点,具备较强创新性,避免偏技术应用。

(二)规范性。指南建议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除交叉学科外,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

(三)包容性。指南建议方向尽量兼具区域特色和包容性,避免出现明显的限制性要素。

(四)安全性。指南建议方向需符合科研伦理、生物安全、科技安全等相关要求,且不含有保密内容。

二、征集要求

(一)指南建议按照资助强度260万元/项(直接费用)、实施期限4年进行征集。

(二)指南建议推荐单位主要为云南省内在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并在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获批立项。鼓励省内具备较好基础研究能力,或有重大基础研究攻关需求的企业,推荐指南建议。指南建议原则上由单位审核统一推荐,不支持个人单独报送。鼓励省内企业提出偏应用基础研究的重大技术攻关需求,并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研究提出指南方向建议。

(三)指南建议人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曾主持科技部基础研究领域项目;代表性论文单篇影响因子5以上;知名技术专家,曾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奖项。

(四)限项推荐。请各单位对指南建议梳理优化,每个推荐单位同一领域下推荐的建议方向原则上不超过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云南实验室可增加推荐2个方向,省重点实验室可增加推荐1个方向,此类上限为4个方向。

三、工作安排

(一)请各单位于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17:00前,将《2023年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云南)指南建议征集表》和《指南建议汇总表》(盖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225829497@qq.com。

(二)省科技厅将根据建议推荐情况,开展多种形式调研和咨询,研究形成《2023年云南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报基金委。最终申报指南以基金委正式发布的指南为准。

联系人:何云琼,杨伟辉

电 话:0871-68051159,0871-63140941

 

附件:1.2023年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云南)指南建议征集表(点击下载)

          2.指南建议汇总表(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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