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企业反映有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以“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工信厅授权或指定”名义,以短信、电话、来访、会议座谈等形式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申报代理代办业务。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特作出如下严正声明:
一、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和规定程序,依据申报企业报送的材料,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认定管理及服务相关工作。
二、全省16个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在省科技厅的指导下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一企一策”培育工作,由省科技厅组织省级专家服务团队免费对企业进行“一对一”辅导,省科技厅、省工信厅从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申报的代理代办机构。
三、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政策解读应以官方解读为准,不要轻易相信任何机构给出的“省科技厅指定服务机构”、“和科技厅负责高企认定的人员很熟”、“确保通过高企评审”等虚假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任何单位假以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工信厅以及两厅下属服务平台举办的任何活动,请企业谨慎参加,如发现以“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授权或指定”等名义从事高企培育认定申报业务的,请及时联系我们,省科技厅举报电话:0871-63160665,省工信厅举报电话:0871—63512325。对未经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授权,擅自以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名义开展活动的单位(机构),省科技厅、省工信厅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