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云南省科技厅根据《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22〕5号)、《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10号)和《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科研失信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云科规〔2020〕2号),拟将违反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项目严重逾期未验收、项目终止未按规定退回财政科技经费的南华县宏怡野生菌开发有限公司等24个项目单位及廖为民等24名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按规定实施失信惩戒。
现将拟纳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自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云南省科技厅书面提出。
联系电话:0871-63133824。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厅903室。
邮政编码:650051。
附件:2023年第一批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公示名单(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