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意见征集结果的说明
来源: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处     2023-08-25 10:04:00     【字体: 】    

为规范和加强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省科技厅研究起草了《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自2023年4月18日至5月12日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面向省级有关部门、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5月12日,共收到10个单位意见20条。其中,采纳14条,部分采纳2条,未采纳4条。

附件:公开意见征集结果清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25日

附件

公开意见征集结果清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1

省财政厅

一、第十一条,建设修改相关表述,省州(市)共建重点实验室,省级不配套相关资金。
二、第四十条“新建重点实验室每年每个支持建设经费不低于100万元”。建议修改相关表述。明确新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限。明确对建设期的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每年进行考核认定,确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质量标准和财政资金安全。
三、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财政厅负责解释。”修改为“本办法由云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四、根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补充完善《征求意见稿》中绩效管理的内容,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

一、采纳。

二、采纳。

三、采纳。

四、采纳。

2

省教育厅

P2第五条“高持续”的表述有误。

采纳。

3

省农业农村厅

第八条 依托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表述不准确。
(二)负责重点实验室的申报推荐。修改为“配合省科技厅开展重点实验室申报推荐”。
(三)组织重点实验室运行和管理。修改为“指导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运行和管理有关规定”。

部分采纳。

4

云南中医药大学

建议申报与批准第十条 申请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基本条件:“(二)主持过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修改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不采纳。理由:重点实验室负责人需有较高学术水平。

5

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第一章“第四条  建设期不安排省级财政科技经费”。

采纳。

7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

一、建议第十七条中删减“年度工作等,审批开放课题”的内容;修改“每年至少召开2次”为“每年至少召开1次”。
二、第二十四条“重点实验室应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中的“科学精神”,应改为“科学家精神”, 更符合该条款内容。

一、不采纳。

二、采纳。

8

云南农业大学

一、第四条中规定“建设期不安排省级财政科技经费”与第四十条“新建重点实验室每年每个支持建设经费不低于100万元”冲突。
二、第十七条规定 “学术委员会会议旬年至少召开2次”,学术委员会成员通常由省内外知名同行构成,国家及其他部级重点实验室通常为每年1次学术委员会会议,2次组织实施难度较大,建议降为1次。
三、第十七条规定“一位专家不得同时担任3个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学术委员会委员”此处重点实验室的范围是省重点实验室还是所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建议明确。
四、建议省厅出台省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和开放课题的管理办法,方便各重点实验室组织实施。
五、第二十二条规定“吸引国内外研究人员到重点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建议在管理办法中明确开放课题可以涉外开放。
六、云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中第三条第(六)点,建议将“同时省科技厅还将从其余参评实验室中抽取不少于10%的实验室进行现场核查”,将10%增加到20%。

一、采纳。

二、不采纳。理由:增加会议次数,加强学术委员会对重点实验室支持和指导,会议召开可以采用多种形式。

三、采纳。

四、不采纳。理由:实验室开发课题管理办法属于各实验室内控制度,因根据各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

五、采纳。

六、采纳。

9

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一、建议根据成果产出形式和应用转化方式的差异,进一步梳理省内各重点实验室功能定位,考核评估规则在基于统一的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补充可体现重点实验室功能定位差异化的预期性指标,从而保障评估体系的全面性。
二、建议附件《云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中增加评估工作的评分体系,以助于各重点实验室结合评分结果针对自身存在的短板环节进行补强建设,从而促进我省科研平台的良性发展。

一、部分采纳。

二、采纳。

10

昆明市科技局

一、建议“第十四条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评议”,修改为“省科技厅联合州(市)科技主管部门”。

二、第二十九条增加省州(市)共建的,同时报送州(市)。

一、采纳。

二、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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