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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日报]云南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科技特派团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
来源:省科技厅科技宣传教育中心     2024-01-18 17:34:27     【字体: 】    

来源:昆明日报

记者1月9日获悉,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了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团的主要任务、认定条件、日常管理等内容,加强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管理办法》提出,科技特派员工作任务包括开展科技政策宣传、开展多类科技活动等。科技特派员要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派出单位优势条件,结合各地优势特色资源开发,通过宣传、推广、普及、培训先进适用农业技术、装备、信息与经营管理模式等,满足各地科技需求,帮助各地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开展应用示范带动,建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科技示范基地。

科技特派员分为带动型、服务型、创业型三种类型,其中带动型科技特派员指在农村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乡土人才或致富带头人;服务型科技特派员指深入农村、企业或者星创天地等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服务活动的农业科技(经营)人员;创业型科技特派员指创办(领办)企业或者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符合相关规定以技术(知识产权等)入股的方式与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业科技(经营)人员。

科技特派团的工作任务是围绕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发挥专家优势,集中力量解决共性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建立产业生产模式技术体系、示范基地、技术推广平台等;开展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创新成果示范、培训与推广,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展示新技术新模式,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全产业链科技服务;以促进产业升级发展为目标,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示范应用,促进科技成果集成转化和产业化;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创新经营模式,打造农业知名品牌。

在认定上,带动型科技特派员需要科技意识强,具有一技之长和较好科技服务能力,直接从事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且服务及带动农户不少于10户;服务型科技特派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职)专业技术职称(派驻企业科技特派员须具备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入驻企业在边境县、乡、村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从事科技服务时间不低于2年,专业领域与服务对象从事领域匹配。创业型科技特派员要创办(领办)以及以技术(知识产权等)入股企业或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且登记注册时间在1年以上。科技特派团需设团长1名,实行团长负责制,总人数不少于10人。

《管理办法》明确,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到异地开展科技服务。服务地为单位驻地所在县(市、区)的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服务地为非单位驻地所在县(市、区)的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科技特派团项目周期与服务期限为3年,期满后视各地产业发展需求可重新申报。科技特派团项目经费支持额度原则上不高于200万元。(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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