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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学技术院组织开展民法典进万家助力乡村振兴法治建设专项活动
来源:省科学技术院     2025-06-16 17:05:45     【字体: 】    

近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良好的法治基础,云南省科学技术院联合凤庆县洛党镇和德村深入全村8个村民小组,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开展民法典进万家专项活动,重点围绕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8个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主题,以典型案例系统解读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文,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与素养。

活动现场(一)

在集体财产管理板块,以鹤峰县祝家台村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处置废弃钢架棚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强调集体资产处置需通过民主程序决议并接受监督,生动诠释了“集体的家底要算清”的法治理念,让大家深刻认识到集体资产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确保每一笔资金流向可追溯。针对群众关心的宅基地问题,通过于都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宣导,强调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明确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需遵循“地上有房”原则,引导群众依法处理产权继承问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宣传中,以滦南县宋道口镇西泽坨村土地流转入股模式为例,主要阐释民法典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规定,鼓励村民通过合法流转实现“租地收益+家门口打工”的双重增收。

在婚姻家庭板块,聚焦夫妻共同财产保护,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发布的涉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入手,强调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的法律地位。案例中,法院依法判决擅自赠予第三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全额返还,强调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处置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彰显了法律对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引导群众树立优良家风。关于继承,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发布的第二批继承纠纷典型案例中,重点分析宣导因遗弃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案例,深刻诠释了民法典关于继承权丧失的规定,引导村民树立孝老爱亲的优良家风。

在侵权责任板块,以岷县麻子川镇牛群损毁农作物纠纷为例,说明民法典在实际调解中的应用,且受损农户最终获得经济赔偿的结果进一步加强了承担侵权责任在群众心中的认同度。还通过邻里纠纷调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案例,生动讲解民法典在邻里关系、生态保护等领域的实践应用,以于都县靖石乡排水沟堵塞纠纷为例,强调相邻权利人应遵循“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以宜都市某养殖合作社因污染环境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例,解读民法典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规定,增强群众“污染者必须为其行为买单”的认知度。

 

活动现场(二)

“此次普法活动所选案例均来自各级政府网站等权威平台,确保了内容的准确性和公信力。通过‘法律条文+案例分析+启示总结’的形式,有效地将抽象法律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能理解、会运用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和德村支书杨祖礼表示。

下一步,云南省科学技术院将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帮扶和德村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法治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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