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单位:
按照《云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请有关单位督促本单位在库专家本年度至少登录1次专家库维护个人信息,同时积极动员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申报入库。在库专家信息维护、新增专家入库,均通过云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完成。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在库专家信息维护
请在库专家本人登录“信息系统”,更新维护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研究领域、个人简介、承担项目情况、获奖情况、附件信息、科研成果等各项信息,信息更新须准确、完整、全面。如果专家忘记登录账号密码,可以联系所在单位“信息系统”管理员修改。若专家更换单位,由变更后单位的“信息系统”管理员进行审核。
二、新增专家入库流程
新增专家入库流程具体为:个人申请、单位审核、部门推荐、省科技厅审核。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管理办法》第七条基本条件及专业条件申请入库。个人申请信息填写应准确、完整、全面,并上传必要的资质认定及项目合同书文件佐证材料。
申请人若有项目负责人账号,请登录“信息系统”,申请进入专家库,填写专家信息;若无,则先由单位管理员新增科技专家,然后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填写专家信息。
(二)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时,需对提交入库专家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照基本信息页面信息及个人简介,重点核对检查其他页面信息及上传的附件佐证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择优向推荐部门提交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申请。
(三)部门推荐
推荐部门对单位提交的专家入库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进行最终审核,并向省科技厅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
(四)省科技厅审核
省科技厅对部门推荐的专家入库申请信息进行初审,结合工作需要,定期对初审通过的专家名单进行研究,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按程序报批后正式纳入专家库。
三、在库专家职责
在库专家在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咨询活动中,应认真履职,公正客观,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和职业道德。省科技厅探索对在库专家的工作质量实行评级管理。专家如存在科研失信行为、评级结果较差、填写虚假信息、评审咨询工作中存在不当行为等情况,按照《云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其他说明
(一)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谷歌浏览器安装程序可以在管理系统首页“通知公告”中下载。
(二)联系人及电话
1.专家信息维护联系人:诸开梅,0871-63133894。
2.双创专家咨询联系人:张涛,0871-63133814。
3.信息系统技术支持:400-161-6289。
附件:
2.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科规〔2022〕8号)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