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云南温泉医康养产业发展工作任务,坚持“因地制宜、资源为基、医养融合、科技赋能”,立足云南温泉资源禀赋打造特色产业优势,推动温泉医康养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特色大健康产业,助力打响“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的品牌,现组织开展2026年科技支撑温泉医康养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应用示范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牵头申报单位应为云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严重逾期未验收在研项目,且在温泉资源开发、康养技术研发、医疗服务等领域具备坚实工作基础和较强的研发实力、有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对于事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鼓励省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申报,但项目产业化应用及生产地点应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且必须具备国内相关领域一流研发水平,具有整合国内优质科技资源的能力。
(二)申报项目企业(包括牵头及参与,下同)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低于70%,且应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研发投入总量及研发投入强度突出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及立项,可在申报时补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单位需根据重点方向所列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整体申报,原则上须覆盖对应方向规定的全部研究内容,达到或高于所有基本考核指标。同时应避免项目名称过于宽泛、研究内容偏大求全、考核指标背离核心任务,且不得与以往项目雷同、重复。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四)项目申报单位需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具有相关研究经历、经验与统筹协调能力,能组织推进项目全周期实施。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承担有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且执行期满3个月后无故未申请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承担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与在研项目同类别计划的项目。
(五)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比例一般不低于1:1。自筹经费必须使用货币资金,不得用固定资产等冲抵。项目申报单位应签订自筹资金承诺书。自筹经费必须按合同书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到位。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积极争取银行贷款、风险投资、产业基金等社会资金渠道筹措自筹经费,拓宽资金保障来源。牵头或参与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科研项目按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专账管理。项目申报单位应紧扣研究任务和支持强度,合理编制预算,务求避免研发经费与研发任务不匹配,杜绝经费预算不实际。项目评审立项通过后,若发生预算经费审减,原则上被审减经费均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部分解决。
(六)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通知支持范围,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头申报。原则上支持科研能力强、协调机制完善、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的单位牵头。产业化类项目优先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康养机构围绕研究方向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明确权责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合作协议应明确各参与单位的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作知识产权和项目产生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收益分配方案、成果转化权益等)。
(七)关于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的管理。对于立项项目,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应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科技活动全流程实施诚信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按合同要求达到相关考核指标要求。若因主观原因未达到的,将按照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要求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八)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研究,根据《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必须在申请书中提供项目申报单位或其上级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意见,多单位参与的项目须分别提供各参与单位或其上级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意见;境外机构或个人与国内科研单位合作开展涉及人的伦理学相关的研究,应当出具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意见;涉及国家纳入清单管理的科技活动,必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科技伦理专家复核意见。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研究项目需在申请书中说明知情同意书的签署过程和程序。涉及伦理学有关的研究项目获批准后如在执行期间更改研究计划的,需按以上要求重新提交更改研究计划后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意见。
二、总体目标、任务和绩效目标
聚焦温泉医康养产业科技创新需求,重点围绕温泉疗法基础研究、临床应用研究、衍生产品开发与温泉综合利用开发等领域,组织核心技术攻关,发展新质生产力,以取得一批关键技术和先进实用成果并转化推广应用,培育壮大温泉医康养产业,助力打响“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品牌,促进温泉产业转型升级及创新发展。
三、重点支持方向
方向一 温泉疗法临床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聚焦温泉疗法在心脑血管疾病、骨骼肌肉疾病、代谢性疾病、皮肤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及心理疾病等领域研究,系统开展温泉疗法作用机制解析及临床应用研究,验证温泉康复疗效,为临床应用提供科学支撑。
考核指标:遴选其中1个疾病领域,阐明温泉疗法对疾病的干预机理及调控作用;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与疗效评价,入组病例不少于100例,构建标准化温泉康复诊疗体系,形成临床指南与操作规范;建设温泉疗法特色示范基地。
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方向二 温泉医康养产品研发
研究内容:聚焦温泉医康养产业培育需求,开展适配温泉水疗、康复训练及健康监测的医康养设备研发,及功能性日化产品、健康食品等产品开发。
考核指标:研发温泉医康养设备产品,形成具有实用价值的产品样机/工程样机不少于2台(套),取得符合Ⅱ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要求的检验报告;完成功能性日化产品、健康食品各1个产品备案或注册申请,并在2家及以上康复医疗机构/温泉康养基地进行示范应用。
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方向三 温泉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研究内容:围绕温泉资源可持续利用,开展地热资源精准定位、储量测算、水质全组分分析、靶向净化处理、水质动态调控、梯级利用、尾水热能回收、无害化处置等系列关键技术研究,开发资源综合利用成套装备。
考核指标:突破关键技术不少于3项,制定相应标准不少于3项,研发靶向净化处理、水质动态调控及无害化处置等装备不少于1套,装备主要性能指标填补空白或优于现有同类产品,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首创产品提供证明材料,非首创产品提供对比验证报告);建成示范场景至少1处。
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方向四 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申报条件及要求:依托腾冲科学家论坛等平台,围绕温泉医康养全产业链,引进省外科技成果开展集成创新、熟化应用等落地转化研究,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主要技术成果考核方向与内容:优先支持云南省温泉医康养产业领域急需紧缺的科技成果,且技术先进、产权清晰、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转化形式、转化方案及路径明确可行;转化形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有市场前景、可量化考核;实现小规模量产或产业化应用。
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云南省科技信息管理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申报项目,项目类别请选择“重大科技计划”下“生物医药专项”,并在申请书中注明选题方向,如:方向一。2026年5月10日前申报的项目,符合立项要求的,可纳入2026年度预算安排。2026年5月10日后申报的项目,符合立项要求的,原则上进入项目储备库。
(二)项目推荐部门审核
项目推荐部门在线完成材料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推荐部门在线审核时间为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15日24:00截止)。
(三)涉密项目申报
涉密项目不通过网络申报。申报单位需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密封并标注“涉密”)。
(四)咨询服务
1.业务处室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咨询电话:0871-63135540。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负责系统注册、填报操作指导);
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负责系统故障处理)。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