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试平台”建设运营助力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提案》(第483号)交由省科技厅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您提出的有关提案后,第一时间按照省科技厅建议提案交办会和业务工作培训会有关工作要求,对您所提提案进行了深入研究。建议办理过程中,认真细化有关办理措施,对所涉及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研讨,对必须进一步核实的情况进行了有关调研。省科技厅结合职能职责,经认真研究,形成有关答复意见,相关意见已与您电话沟通,并获得您认可,现书面答复。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布局滞后与顶层设计缺失,专业化中试平台建设仍显薄弱;二是运营机制封闭且市场化程度偏低;三是中试平台建设面临系统性瓶颈,省科技厅经研究核实认为这些问题很有代表性,总结出了全省中试平台建设工作中所面临的代表性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省科技厅将正视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结合您给出的中肯建议,全力做好有关工作,推动中试平台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对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加强顶层设计与政策引导,合理规划中试平台建设。省科技厅的办理意见是: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五条措施》、《云南省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平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启动全省首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平台)备案工作,已完成首批15家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平台)的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尽快印发第二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平台)备案申报通知。
二是关于建议探索多元发展模式,提升平台资源开放共享能力。省科技厅的办理意见是:《云南省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平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开放共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中试验证基地(平台)给予建设主体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资助,每年根据其提供社会化中试服务收入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鼓励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平台)对外开放共享,落实《云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切实把省属高校、科研院所财政资金购置、单台套价值2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通过云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优先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
三是关于建议强化机制创新,探索多元化支持政策体系。省科技厅的办理意见是:正在积极引进杭州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智者大模型”,预计6月底前完成本地化部署,推动构建适应云南的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大模型,推动中试服务供需双方对接和匹配;鼓励金融机构、创投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及其他社会资本参与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平台)建设、运营,目前依托省科创母基金,正在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子基金,引导子基金投向中试项目,下一步将探索金融机构开发中试相关保险。同时通过事前资助与事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全省企业引进省外科技成果进行技术集成、二次开发、放大实验、场景适配等后续研究;对于事关全省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中试验证及产业化项目,鼓励省外单位申报,并在云南开展中试验证及实现产业化;推动出台《加强技术经理(纪)人队伍建设八条措施》,加强技术经纪(理)人初、中、高级分级分类培训,力争年内培训技术经纪(理)人400人以上。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成果转化处赵千政,0871-63104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