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健全农业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提案(第393号)交省科技厅主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会办,综合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本提案的办理,认真落实“五级责任制”和“五定”要求,分管厅领导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省科技厅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以下简称:法规处)根据提案内容,认真研究国家及省有关政策精神,结合省科技厅工作实际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的会办意见,提出了提案答复意见,并与你们当面沟通达成共识。
二、关于提案中6个方面建议的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创新要素
一是云南省于2021年启动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建设工作,省科技厅等4部门联发《云南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方案》,形成多部门协同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机制。2025年修订实施《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与运行管理。目前培育建设期的新型研发机构77家,其中科民非13家、事业单位15家、企业41家、未实体化8家,新型研发机构已成为云南省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攻克产业关键技术的新生力量、促进成果转化孵化的有力支撑。
二是2026年3月,省委科技委办公室印发《农科专项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强化农业科研政策资源要素统筹协调。作为牵头单位,省委科技办(省科技厅)将汇聚省农业农村厅、云南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等各成员单位力量,编制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确定年度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任务清单。
三是“十四五”以来,省科技厅在花卉、三七等我省重点农业产业领域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继续鼓励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围绕云南省农业重点领域创新需求,联合农业领域新型研发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
(二)强化投入保障,完善激励机制
一是“十四五”期间,省科技厅累计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35项、支持财政科技经费74189.38万元,其中支持农业领域新型研发机构15500万元。此外,通过后补助方式安排专项资金7692.7万元,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研平台能力提升,科研人才培养引进和绩效支出等。
二是2026年1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云南省省级科技创新领域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优化投入结构,健全投入机制,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2025—2026年,省级财政累计安排部门预算“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23472万元;安排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2900余万元,通过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金融工具,引入科技创新券,促进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设立云南省科创股权投资母基金,积极探索“直接变间接、无偿变有偿、分散变集中”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
三是2025年,由省科技厅发榜,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功揭榜“天然橡胶机械化低成本智能高效割胶与初处理关键技术”项目。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继续把种业创新、绿色生产等关键技术攻关,作为高原特色农业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重点支持方向,综合运用公开竞争、揭榜制、军令状制、赛马制、悬赏制、定向择优(委托)等多种方式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开展联合攻关。
(三)健全对接机制,畅通成果转化通道
一是省科技厅积极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五条措施》,于2025年1月,印发《云南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操作指引(试行)》《云南省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工作指 引(试行)》《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以及《云南省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操作指引(试行)》4个工作指引。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立足省内已有的高原特色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完善“需求清单+项目清单”机制,精准高效匹配科技资源。
二是2026年1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云南省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作方案》,加强全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明确22个年度重点任务,制定33个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意见,积极下沉指导各地推进集成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实施“百团千员助农增收行动”、科技服务“揭榜挂帅”、农技员进村包户联主体单产提升农技行等系列行动,促进科技供需精准对接,实现农业科技服务全覆盖。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打通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
(四)优化空间布局,增强本土服务能力
一是我省目前培育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已覆盖除怒江以外的15个州(市),集中分布在昆明市(46家)、玉溪市(7家)、大理州(7家)、楚雄州(6家)。围绕水稻、茶叶、花卉、水果、木本油料、食用菌等产业重点培育农业领域新型研发机构22家。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优化农业新型研发机构空间布局,鼓励州(市)政府依托特色产业培育区域性农业新型研发机构,形成省级引领、州市支撑、县域落地的服务网络,增强对区域产业的适配性与支撑力。
二是部分农业领域新型研发机构结合区域特色,服务州(市)重点产业。云南循环农业产业研究院、德宏热区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在普洱、德宏探索可复制推广的新型研发机构服务高原农业现代化可行路径;洱海流域农业绿色发展研究院统筹省内外创新力量,打造“总部+科技小院”的“大理模式”,为云南乃至全国提供了绿色农业发展的“国家样板”。
三是楚雄州政府发挥新型研发机构的“育才”作用,依托中国农业大学云南现代种业研究院,引进麦类作物等5个生物育种专家团队,联合中国农大实施“双壹计划”乡村振兴研究生培养楚雄专项,建立跟班学习机制,为高原种业培养“本土生力军”。
(五)推进跨境合作,提升对外辐射功能
一是2025年,省科技厅支持农业科技领域各类创新主体与南亚东南亚及周边国家共建21个国际联合创新平台,开展中柬特色农产品绿色生产、特色药食资源研发、云南省特色木竹材料绿色低碳开发等研究,安排财政经费6190万元。现已面向全省启动2026年度云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工作。下一步,将继续支持农业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开展跨境科技合作,联合周边国家共建联合实验室、试验示范基地、品种引育中心,推进优质品种、绿色技术、标准体系输出。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参与国际农业科技计划,加强种业、农机、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合作。
二是省农业农村厅建立“中国云南省与越南老街、河江、莱州、奠边省农业交流合作机制”,支持省内机构开展农业涉外培训合作交流点申报,积极参与执行联合国粮农组织框架下的“南南合作”项目和中非合作论坛框架下的援非农业专家等推荐派遣任务。2020年以来,省农业农村厅累计向农业农村部推荐15名农业援外专家。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配合农业农村部选派农业专家赴外开展科技服务,开展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培育。
(六)坚持分类指导,优化精准施策效能
一是省科技厅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议中“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要求,在《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中提出,按照“培育期”和“运行期”,对新型研发机构进行分阶段管理。培育期内开展运行绩效评价,验收通过后进入运行期。对于运行情况不好的督促整改甚至摘牌。
二是省科技厅总结前期实践经验,完善新型研发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把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服务、人才培养与引进、科研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研发投入等作为重要指标,重点评价研发活动对支撑产业发展的作用。
三是省科技厅将继续强化协同高效的机构发展格局。聚焦云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4+5+6”产业领域创新需求,借助科技入滇、腾冲科学家论坛、“彩云汇”科创大赛,招引国内高能级科研单位落地;指导省内大型企业内主要从事研发业务的全资子公司,以及专注研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合省内外科研院所建设新型研发机构。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省科技厅将持续落实九三学社云南省委建议,以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为目标,完善政策体系、强化要素保障、提升创新能力、畅通转化通道,做大做强农业新型研发机构,为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种业振兴与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强科技支撑。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5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法规处李姣娥,0871-6314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