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20200217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来源: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2019-05-27 17:06:54     【字体: 】    

致公党云南省委:

贵委在省政协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第120200217号提案《关于建设云南省科研成果转化新机制的提案》交由省科技厅办理。提案充分体现了致公党云南省委对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转化的关心和对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省科技厅对贵委的宝贵意见表示衷心的感谢。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6年以来,云南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落实难,科技成果转化使用权、处置权、收益分配权及监督管理,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障碍”等体制机制问题,出台落实和完善了一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法规,探索形成了具有云南特色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模式,带动了全社会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热潮。

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5号)精神,制定实施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云厅字〔2017〕21号),从逐步提高科研人员收入水平,落实院所高校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绩效工资分配、项目经费管理等方面自主权,建立院所高校科技成果产权长期激励机制等12个方面提出具体改革措施。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制定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3号)。从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产学研协同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科技成果中试与产业化载体、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服务、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大力推动地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多元化资金投入等8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的任务措施。三是牵头起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现2020年全省R&D经费投入占GDP2.5%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7〕12号),并出台了支持和保障R&D经费投入的系列配套政策措施。方案从提出引导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稳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研究工作,吸引国内外知名院所落户我省,建立研发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等推进加大全省研发经费投入的19条支持和保障措施。四是制定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8〕6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7号)《云南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一批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

就提案提出的5个问题,作具体答复。

一、关于加快出台《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作了修订。省政府高度重视云南科技成果转化的立法工作,经充分统筹协调,将《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修订列入了《云南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29号)。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省科技厅积极配合原省政府法制办根据立法程序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征求意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研,借鉴省外立法经验,起草形成《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已于2018年由省司法厅提请省政府审定。

二、关于大力培育成果转化中介机构,打通科研成果转化链

一是加大技术转移体系政策支持力度。2017年9月,国务院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部署推动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方案精神,构建我省技术转移体系,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破解技术转移基础薄弱、链条不畅、市场培育滞后、人才队伍不强、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省科技厅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形成了我省《实施方案》报省政府。2018年10月2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云政发〔2018〕60号),进一步加大对技术转移转化的支持力度,将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经费纳入省科技厅部门预算予以保障,明确提出:省级财政资金对引进先进技术成果的企业,按技术交易实际金额的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奖补。对我省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将科技成果在省内完成技术交易的,按技术交易实际金额的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奖补;鼓励各州、市设立专项资金,促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目前,我省成果转移转化制度环境明显改善,初步建立了云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保障机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建设实现全省州市覆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加大技术转移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建设。自2017年,省科技厅启动了全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遴选建设工作,确定了12家第一批云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启动了第二批15家云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遴选建设工作。目前,全省各(州)市部分机构和大专院校也建立了一批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构,设立了17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形成了结构多元化、功能多样化的技术市场体系。2018年,云南省技术合同成交额为89.61亿元,同比增长5.44%;技术合同成交数达3688项,同比增长5.25%;技术交易额为59.53亿元,同比增长13.26%。

三是加大科技成果登记及转化体系建设。省科技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试点的通知》(云科发〔2017〕147号)《关于云南省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机构名单的通知》。35家(其中州市有18家)机构成为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机构。加大县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已累计建设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98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达23个。自2017年10月起全省开始进行科技成果在线登记,云南省成为继河北省、海南省之后在全国较早启用在线登记系统的省份。2018年度,云南省共登记科技成果577项,其中:应用技术成果514项,占89.08%;基础理论成果53项,占9.19%;软科学成果10项,占1.73%,在登记的成果中以应用技术类成果为主,应用技术成果占据主要地位。

三、关于引导多元化资金投入科研成果转移转化

一是成立股权投资基金及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金。2017年—2018年5月,省科技厅按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基金、云南省重点产业发展子基金等管理要求,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首期规模2.01亿元的云南银科股权投资基金及首期规模10亿元的云南生物医药大健康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金。2只基金财政出资累计2.5亿元,引导社会资本到位3.71亿元,累计实现项目投资7个,金额4.1亿元,主要涉及生物医药、高原特色农业等领域。2018年6月,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清理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财金〔2018〕80号)要求,2只基金暂停投资活动,并进行了清理。清理情况已报省财政厅及省发改委。待上级或有关部门明确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下一步工作要求,省科技厅将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及激励工作。

二是实施科技金融结合专项。为吸引更多省外创投机构落户云南,省科技厅实施科技金融结合专项,鼓励国内外各类投资机构、投资基金在云南省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主要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新设立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且带动社会资金在云南省投资规模达2亿元以上的,在完成备案工作后,可申请一次性开办费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按其在补助时间范围内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投资风险补助。单笔投资获得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对同一企业投资获得的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同一家创业投资机构每年获得的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2018年,对符合上述补助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拟给予490万元风险补偿,带动社会资本投入1.19亿元。2018年,通过实施科技金融结合专项,带动银行等社会资本投入3.69亿元;拉动科技型企业关键设备、关键研发人员等险种保额41亿元;继续与农行云南省分行开展“科创贷+风险金池”试点工作,通过财政资金增信放大作用,实现40笔2.371亿元科技信贷。签约投资额10亿元以上项目11个,计划投资总额235亿元。

三是关注省外做法经验积极探索实施。2016年4月,银监会、科技部、央行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允许10家试点银行设立投资子公司、投资科创企业,为客户提供“信贷+股权投资”的综合金融服务。云南省暂未在首批允许开办投贷联动试点地区及部门范围。省科技厅将持续关注全国试点地区、部门试点经验及案例,加强与省内主要金融机构日常沟通交流,做好业务知识储备等工作。有关政策放开后,省科技厅将积极参与科技领域“信贷+股权投资”业务,促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组合金融服务实现。

四、关于构建产学研合作新机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一是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在2016年1月29日印发的《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意见》(云发〔2016〕5号)中提出了明确的支持政策: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合作开展研究开发,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择优按研发经费一定比例进行补助。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中试基地、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成果转化基地等创新平台,围绕发展需求开展技术研发和工程化研究,形成的支出进入企业当期成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快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和服务,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基础、技术和人才的源头支持。

二是引导省内企业与省外科研机构联合共同研发。2016年以来,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签署第四轮全面科技合作协议、与中国工程院签署共建合作协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签订第三期联合基金合作协议、与中国载人航空办公室签署战略性合作协议、与中国农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南开大学云南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云南(大理)研究院、昆明北理工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国海洋大学云南丝路研究院落地云南、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云南研究院、北航云南创新研究院等一批研究机构落地云南,与省内科研机构、企业共同开展研究开发。

三是构建“科技入滇”长效机制。2017年,与16个州(市)科技局联动推动第三届科技入滇对接活动签约项目落地。与普洱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2017沪滇科技成果对接活动。与楚雄州联合举办第一届“科技入楚”项目推介会,签约项目金额129亿元。2018年,举办第四届科技入滇对接活动,梳理了全省1084项重大科技需求和配套政策向外发布,组织赴省外开展宣传推介,达成科技入滇签约项目477项。组织开展了滇台农业科技成果对接会,承办了云港台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产业对接会、云台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合作对接会。

四是深化国际科技合作。落实《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规划》,积极推进合作示范基地和合作创新平台建设。承办了三届中国—南亚国家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2018年组织召开了中国南亚科技部长高端论坛、中国—南亚专业技术转移对接会等系列活动,达成签约项目金额超过30亿元;促成了我国科技部与阿富汗、尼泊尔、斯里兰卡3国科技部高层的对接交流。老挝科技部长代表团、菲律宾科技部副部长代表团等8个国际科技代表团到省科技厅交流访问,共商科技合作事宜。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实施“走出去”项目6项、援外技术培训7项。深化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科技合作,实施“引进来”项目13项。

五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培育。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截至2018年,全省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23家,高企总数达到1362家。1369家企业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881家,总数达到6734家。

六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建设。楚雄省级高新区获批准升级为国家高新区,我省国家级高新区达到3个。省级高新技术业开发区达29个。新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个,新认定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玉溪市成为科技部新一批开展创新型建设城市。通海县进入国家首批创新型县建设名单。新认定省级重点实验室14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4个、可持续发展实验区9个、“云药之乡”7个、农业科技园区9个、公共科技服务平台3个,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60个,全省院院士专家工作站348个。临沧市申报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即将获得国务院批复。

七是加快建设云南省技术市场。2016年6月,云南省启动建设云南省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中心暨云南省高校科技成果孵化转化技术市场。2017年,省科技厅安排360万元资金支持建设全省科技成果大数据中心,拟将全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研究开发机构的科技成果全部纳入大数据中心,并通过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连接到全国技术转移中心,打造联通全国的科技成果供给大数据。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支持力度。

一是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环境。制定《云南省贯彻深化“三评”改革意见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持续深化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加快推进《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和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落实。找准评价标准、薪酬激励、经费使用、人才流动、机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一批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强化横向与各部门、纵向与各(州)市的政策协同,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政策工作协调机制。实行科技创新政策评价制度,对科技政策的落实落地进行全流程的跟踪、评估。

二是持续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三评”改革和优化科研管理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清理全省科技创新相关文件,深入实施“六个一”行动。持续深化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建立科研活动分类支持机制,完善统一的科研活动管理平台,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再造科学、规范、高效的科技管理体制,为提供优质技术供给做好制度安排。实施“云南大学双一流放管服改革试点项目”。探索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联动机制和财政科技经费绩效考核奖补机制。

三是加大对高校、科研院所的工作引导。以试点为抓手,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研究创新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健全内控制度,强化法人责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法人科研自主权,优化科研管理,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最大限度激发自身的创新潜力和活力。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崔文川0871-63104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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