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066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云南省科技厅     2019-07-16 10:42:00     【字体: 】    

王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昆明建设成为辐射南亚东南亚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地的提案》(政协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120200669号)已交由省科技厅主办,省市场监管局会办。省科技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经与省市场监管局多次研究,现就提案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情况

省科技厅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16〕77号),制定了《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设立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科创中心)建设专项,推动科创中心建设。

(一)汇集多方资源,构建协作网络体系。

在科技部支持下,依托部省共建的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中心、中国—东盟创新中心国家级对外合作平台,在南亚6个国家建立分中心和双边中心,与东盟秘书处、联合国亚太技术转移中心、亚欧科技创新与合作中心建立了机制化合作关系;构建了与广西、宁夏、江苏、上海、北京、广东、福建等省区市7个国家级开放平台的协作网络;认定建立了29家面向南亚东南亚创新中心建设示范机构,实现科创中心重点任务全覆盖。

(二)探索建设模式,突出实际效果

创新与南亚国家的合作模式,借助南亚6个国家建立的分中心和双边中心沟通合作平台,启动南亚青年科学家中国行计划等活动,共有20余位代表参加;发挥沿边优势,与缅甸、老挝等联合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实现面向南亚东南亚技术成果双向转移和落地;以国际合作基地(联合实验室)+合作项目+科技特派员的形式,开展基地、项目、人才三位一体建设模式,有效推进技术转移,形成以仪器设备转移输出和人才培养培训同步的建设模式。

(三)搭建合作平台,共享科技创新

建设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6个,累计认定建立省级国际合作基地65个,国家级国际合作基地17个,派出国际科技特派员31人(含法人)。支持实施中科院云南天文台与泰国脉冲星导航射电望远镜大科学项目、中—老可再生能源联合创新合作开发与利用项目等一批“走出去”项目,联合开展数十个特色农作物、绿色能源技术与产品、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农业机械制造技术等示范推广。推动我省畜禽养殖、食品加工、粮经作物种植、水泥生产等技术、设备、产品的对外输出和转移,促进了云南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提升了云南在南亚东南亚国家的科技影响力。

(四)加强人文交流,促进科技共商

举办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等大型活动,累计参加人数超过3000人,促成了中印公路建设和技术集成项目等18个项目的签约与实施;在尼泊尔、老挝等6个南亚东南亚国家举办培训班66期次,培训外方2086人次;在省内共举办培训班30次以上,培训人数超过3000名;交流培训领域从新能源和现代农业,拓展至资源保护、环境治理、自主创新和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覆盖南亚东南亚18个国家。

(五)突出“龙头”作用,辐射带动发展

昆明是全省科技创新的“火车头”,也是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创中心的主力军,汇集了省内各类科研机构、高校、高新技术企业和国际国内知名企业。科创中心设立的合作平台、实施的国际合作项目、和确定的示范园区,80%由昆明市区域内的机构、高校、和企业承担。这充分发挥了昆明的科技创新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支持昆明建设辐射南亚东南亚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地,辐射带动其他州市对外科技合作能力,支撑和推动科创中心建设。

二、关于“国家、省、市三级联合共建‘一带一路’及‘金砖国家’技术转移国家示范区”的建议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以下简称金砖中心)建设工作,明确由科技合作一处牵头,指派专人负责跟进、对接和协调金砖中心建设相关工作。多次实地调研金砖中心建设工作,与昆明市科技局就金砖中心的建设多次到省外、国外进行考察对接,专门就金砖中心建设工作向科技部进行汇报,积极争取科技部支持。

下一步,我厅将把金砖中心的建设纳入我省“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规划,高位推动金砖中心建设。积极促成金砖中心秘书处的组建,由部、省、市相关人员参与,形成三级联动的良好机制。结合金砖中心建设情况,在发展规划、政策体系构建、机构培育建设、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实施、科技成果线上线下交易、科技人文交流合作等方面加强向科技部的请示汇报。争取科技部的政策和项目支持,在我省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中设立金砖国家技术合作子专项,协调汇集省内相关资源,向金砖中心倾斜。

三、关于“制定‘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政策体系”的建议

2016年以来,云南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落实难,先后印发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云厅字〔2017〕2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现2020年全省R&D经费投入占GDP2.5%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7〕1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8〕6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7号)《云南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一批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技术转移转化的支持力度,从科技成果价值评估、转移转化路径和条件、转化使用权、处置权、收益分配权及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纠纷协调处理等方面,着力解决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障碍”等体制机制问题,探索形成了具有云南特色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模式,保障国内外科技成果在云南省转移转化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促进国际技术转移转化平台在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中发挥作用,助推国家战略的实施。目前,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制度环境明显改善,初步建立了包括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在内的云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保障机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建设实现全省州市覆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参与金砖中心建设、运营方案的制定,充分挖掘利用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机遇,向科技部争取国家层面政策的支持,在人才培养引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先行先试。省内积极协调发改、财政、商务、工信、人社、外办等部门,为金砖中心争取各方面的政策保障。协调财政部门,加大省级财政预算对云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保障力度,并鼓励各州、市设立专项资金,促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

四、关于“鼓励‘金砖国家’和‘一带一路’以及南亚东南亚国家到昆明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机构)。同时让全国乃至全球的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到昆明进行落地,并通过昆明实现向南亚东南亚国家转移转化和技术交易。”的建议

国际方面,省科技厅依托中国—东盟创新中心、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中心平台,多次举办了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中国—东盟科技论坛、中国—东盟创新论坛、东亚峰会新能源论坛、中国—东盟新能源论坛、中国—印度创新合作与投资大会等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会展,累计参加人数超过3000人,共促成40余个国际创新项目合作。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与科技发达国家科技合作,促进企业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在云南设立国际科技示范园区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近年来,我省建设了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6个,累计认定建设省级国际合作基地65个,国家级国际合作基地17个,提升了我省技术和产品在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显示度和影响力。

国内方面,省科技厅依托科技入滇平台,提出云南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整合配套支持政策。通过“走出去”,主动赴省外集中宣传推介,推动一批新的科技合作项目对接签约;通过“请进来”,实现一批项目签约落地,推动省外科研院所、高校、科技型企业与省内单位深入对接洽谈,形成合作。落地建设了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云南研究院、云南国家协同创新研究中心、北理工云南产业技术研究院、上海交大云南研究院、南开大学云南研究院、北航云南创新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机构。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利用现有平台资源,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继续做好先进科技成果落地昆明的沟通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一是深化与科技发达国家的务实合作交流,更加广泛地汇聚各方面创新资源,提高自身创新水平,提升辐射能力。二是继续做好科技入滇工作,积极推动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化工大学等知名高校院所到云南建立研发机构。支持和督促已落地机构开展创新研发活动,进一步提升云南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三是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创新中心、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中心和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平台作用,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引进培养和合作共建,促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到云南落地。   

五、关于“培养引进专业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和科技服务业机构”的建议

省科技厅坚持加强技术转移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建设。根据《云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省科技厅启动了全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遴选建设工作,确定了12家第一批云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启动了第二批15家云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遴选建设工作。目前,全省各(州)市部分机构和大专院校也建立了一批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构,设立了17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形成了结构多元化、功能多样化的技术市场体系。依托相关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引进培养工作,引进培养了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队伍。

下一步,我厅将推动建设云南省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中心暨云南省高校科技成果孵化转化技术市场和全省科技成果大数据中心,打造覆盖全省、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体系,为技术交易提供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技术评价、人才培养等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同时继续做好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遴选建设工作,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化科技供给侧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培引专业人才队伍,提升科技服务水平,为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提供保障。

六、关于“进一步营造宽松的科技金融环境”的建议

省科技厅积极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营造有利于科技金融发展的宽松环境,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意见》以及《科技保险保费补助办法》、《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补助办法》、《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助推科技金融结合。

一是实施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补助工作。引导和激励银行、担保、创业投资、保险等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创业领域投入力度,通过“资本”桥梁,加强科技与经济结合紧密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及产业化。鼓励银行、创投机构、保险机构等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从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各阶段个性化的投融资、保险服务,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分担和分散银行、创投等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风险。

二是与银行开展“风险金池”试点工作。省科技厅与中行云南省分行、农行云南省分行等多家银行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共同探索符合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的科技信贷产品。并在省财政厅支持及指导下,出资4600万元,设立“风险金池”,与农行云南省分行“科创贷”科技信贷产品相结合,通过财政资金增信作用,适当降低科技信贷门槛,控制科技贷款利率上浮比例不超过人行基准利率30%,加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资金支持力度。

三是设立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金。省科技厅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首期规模2.01亿元的云南银科股权投资基金及首期规模10亿元的云南生物医药大健康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金,2只基金财政出资累计2.5亿元,引导社会资本到位3.71亿元,累计实现项目投资7个,金额4.1亿元,主要涉及生物医药、高原特色农业等领域。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发挥“风险金池”的作用,提点扩面,做大“科创贷”,引导银行、担保机构以及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投入力度,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及激励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资本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再次感谢王键委员对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相关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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