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重视人才引进并落实”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不断完善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与引进计划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科技厅按照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围绕打造我省“三张牌”等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相关专项,分层次实施了院士自由探索项目、科技领军人才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高端外国家专项、“两类”人才培养(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技术创新人才)、省创新团队培育。2020年新启动智汇云南行动计划,吸引南亚东南亚国家青年科学家和青年企业家到云南开展创新创业。
平台建设及项目支持方面,进一步推进完善已建成的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认真实施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积极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继续实施省级外专引智项目、省杰出青年培育项目、省优秀青年培育项目等。
据初步统计,“十三五”期间,高层次科技人才与平台建设投入约11.16亿元,比“十二五”新增5.1亿元,“十四五”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科技人才的投入力度。
二、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研发投入是直接影响创新能力提升和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性投入,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对于推动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云南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把握重点、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为“十四五”顺利开局打好基础。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压实研发投入统计工作责任,分别由省统计局和省国资委负责企业、省教育厅负责高校、省科技厅负责科研机构、省国防科工局负责军工企业的研发投入统计,加大调研指导工作力度,加强部门统筹协调,促进部门联动和工作协同,确保各块2020年的研发投入稳定增长。工信、国资等部门选择若干代表性企业,对其研发活动和统计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剖析,指导企业进一步准确把握研发投入统计的政策要求和标准,夯实统计基础,优化统计方法,依法依规做到应统尽统。
二是强化激励引导。研发投入补助政策的实施对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发挥了重要的引导和激励作用。2021年补助政策仍坚持省级引导、正向激励,以州(市)研发投入和财政科技投入为权重,安排对下转移支付奖补资金,更好发挥省级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推进全省上下形成合力,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积极性。
三是强化统计培训。组织州(市)和县(市、区)以多种形式开展研发投入提升专项服务行动,通过上门辅导、专题调研和统计培训,做到政策宣传、统计辅导全覆盖,动态掌握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工程)研发工作情况,提振重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精准提供政策服务,充分挖掘研发投入潜力。
四是强化谋篇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编制好“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坚持创新在推动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重要民生领域以及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关键科技需求,重构创新体系,补齐能力短板,强化科技支撑;立足优势和特色科研领域,优化创新生态,提高创新效能,为国家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力量,努力争取我省“十四五”研发投入、创新能力迈上新台阶。
三、改革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发展机制
一是更加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实施好重大科技人才培养工程,进一步聚焦重点产业、瞄准紧缺急需,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做到引才、引资和引智相结合,解决我省产业发展的紧迫急需。
二是改进科技人才发现和评价机制。注重在科技创新实践中发现一流人才,建立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和科研平台建设工作中发现人才机制。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破除“四唯”不良导向,对有重大发明创造、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才,放宽学历、身份、职称、履职年限等限制。
三是不断完善人才、团队、项目、平台集聚培养。通过“人才+团队+项目+平台”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育人才、带团队、促创新、建平台同步发展。
四是强化成果应用导向,推动人才服务产业、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强化人才依托项目和服务科研生产实践的目标要求,把人才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的现实贡献作为人才培养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推动人才和团队研发水平往高处发展,智慧才干接地气、见实效,鼓励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团队为基层服务、为科研生产一线服务、为产业企业发展服务。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云南省科技人才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2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可心,0871—63136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