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省科技厅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1年6月2日向省科技厅送达《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云审报〔2021〕55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到的问题,省科技厅高度重视,厅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审计整改工作布置会,认真研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现将省科技厅审计整改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通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支持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涉及金额900200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科技厅在2021年部门预算中,已按要求取消“科技管理业务费”专项,科技管理业务费在有关二级专项预算中统筹安排。为进一步规范科技管理业务费的管理和使用,强化绩效导向,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制定《云南省科技厅科技管理业务费实施细则(暂行)》并于2021年8月18日印发实施。
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关于“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39377.4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已按照审计决定通知要求,将2020年拍卖长期闲置库存茶叶收入139377.40元于2021年6月9日上缴省财政。
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关于“未收缴利息收入67481.94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全额退回“云南国际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经费补助”项目(项目编号:2019IB002)经费产生的利息67481.94元,收缴的利息已于2021年6月9日上缴财政。
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毕。
(四)关于“未按规定采购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涉及金额6000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科技厅立即采取措施,已终止履行涉及该问题的2个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
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毕。
(五)关于“立项论证不充分导致项目未能实施,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1100000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1月8日,省科技厅引进南方科技大学和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的优势科技资源,入滇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借梯登高、借船出海,助力云南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所立项目。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程序,省科技厅下达科技计划项目“云南国际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经费补助”(项目编号:2019IB002),2019年省科技计划安排项目经费1100万元拨至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云南国际协同创新中心的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鉴于云南国际协同创新中心落地组建工作迟缓,未能在云南落地注册,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10月27日,省科技厅终止了“云南国际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经费补助”项目,于2020年12月11日收回了项目经费1100万元,2021年4月29日退回本金利息。
目前省科技厅继续努力,牵头听取合作各方意见,进一步研究评估云南国际协同创新中心落地的可行性,推动云南国际协同创新中心落地见成效。
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毕。
(六)关于“未对超期项目及时开展绩效跟踪”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科技厅按照审计意见采取的措施为:一是加大对未提交项目验收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督促力度,及时开展对项目的绩效跟踪;二是加快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科研诚信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试运行,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信用评级,对信用评级低的项目承担单位采取警示和不再受理项目申报等措施;三是出台《云南省财政科技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建立分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计划开展对科技计划和专项实施的绩效评价;四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科技计划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毕。
(七)关于云南省科学技术院“未报财政审批无偿出借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权益存在损失风险,未履行相应科技管理职责”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云南省科学技术院(以下简称云科院)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政工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整改工作组,院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和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主要措施:一是云科院已终止与云南添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云南省科技入滇成果转化孵化服务基地”的物业管理服务关系,添涪公司不再使用云科院办公用房。二是清走了原入驻“云南省科技入滇成果转化孵化服务基地”的12家企业,收回了云科院办公用房,云科院办公用房由云科院统一管理和使用,确保国有资产权益不受损失。
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毕。
(八)关于“违规出借国有资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科技厅责成厅机关服务中心根据《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厅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完善相关报批程序,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手续正在走报批流程。
具体措施: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资产评估公司备案目录,选定由昆明勤力资产评估公司对省科委机关服务中心图文设计室(原印刷厂)使用的南强街92号二层混合结构办公用房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省科技厅于2021年8月17日拟订了《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请予审批房屋出租事项的函》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待审批同意后,省科技厅将按不低于评估年租金的价格公开招租,房屋租金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及时上缴财政,规范管理。
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毕。
(九)关于“部分许可事项未实现‘一网通办’”问题的整改情况
云南省科技厅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嵌入了云南省实验动物管理信息子系统,目前已经正式上线使用,可实现实验动物许可证全流程网上办理并制电子证,行政检查过程管理,管理工作信息自动采集及推送等功能,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可实现“一网通办”相关要求。
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审计意见采纳情况及有关改进措施
(一)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法纪;强化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科技管理重要保障作用”3条建议,省科技厅全部采纳,在实际工作中逐条逐项落实。
1.强化科技计划项目及流程管理。印发实施《云南省科技厅关于重申严格落实科技计划体系设置和管理要求的通知》、《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规范自上而下组织项目立项管理程序的通知》、《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层级的通知》,明确现有科技计划体系构架及界限,厘清重大专项、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之间的关系及区别,强化项目顶层设计,推进重大项目实施与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项目目标任务符合预期并取得良好绩效。
2.进一步规范科技资金管理。为落实国家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的有关精神,与省财政厅共同出台《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编制《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编报指南(第三版)》,划定“红线”,统一监管尺度。
3.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管理。研究出台《云南省财政科技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建立分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计划开展科技计划和专项的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确保财政科技资金发挥出应有绩效。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