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人大代表关于“国家级人体组织库建设”意见建议的答复
来源:社会发展科技处     2022-02-07 10:23:00     【字体: 】    

李立代表:

根据《关于及时回应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通知》要求,您提出的“请省政府支持‘国家级人体组织库’的建设,并推进生物再生材料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意见建议已交省科技厅承办,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随着生物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体细胞和组织作为医疗产品,用于疾病治疗保障生命健康。人体组织库采集、储存无偿捐献的人体组织,根据患者需要,提供移植所需的人体组织,发挥着生命中转站作用。

建设人体组织库的目的如果是开展器官移植、组织移植等临床转化应用,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有关生物技术研究、临床应用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建议加强与卫生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获得政策和工作指导。

人体组织库的建设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保藏,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国家鼓励科研机构、高校、医疗机构、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相关研究开发活动需要,开展人类遗传资源保藏活动,但需经国务院科技行政部门批准。

省内单位如能依托现有资源和技术优势,明确定位和功能,推动建设“人体组织库”,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体系,畅通研制、注册、生产、使用等市场准入环节,开展生物再生材料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有助于提升我省临床医学及科研水平。省科技厅将予以持续关注,并鼓励有关单位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围绕组织移植和器官移植的临床与基础研究等方面,组织申报科研项目,让科技创新更好服务于人民生命健康,推进健康云南建设。

再次感谢李立代表对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蓉,6313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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