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云南省生物医药科学城的建议》(第13010069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
《云南省“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以昆明为中心,以玉溪、楚雄、文山、曲靖、保山、红河等 州市为重点,打造形成一批覆盖全省的生物医药产业专业化园区。目前,已形成以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玉溪高新区(红塔工业园)、楚雄高新区、大理高新区、文山三七产业园区为代表的产业集聚区,其中,昆明高新区、玉溪高新区(红塔工业园)入选全国仅有的16个生物医药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昆明高新区在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综合竞争力排名上升至第38位(全国共211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昆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是云南省唯一的国家级生物产业基地,其核心区设在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昆明高新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资源开发、生物服务及相关配套产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出台了《云南省“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提出打造医药产业“一核、三区”空间布局,依托昆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和昆明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等园区重点布局现代中药与民族药,疫苗、抗体药物等生物技术药,化学药,医疗器械及健康服务等产业,建立滇中生物医药大健康核心区,进一步突出了昆明市在发展生物医药产业中的关键作用。
省科技厅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产业强省战略部署,建立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工作专班运行机制,按照“三法三化”工作原则,明确任务分工,形成“1+N”产业推进重点(1个专班运行机制+N项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提出其中一项重点工作就是推动昆明与上海张江高新区、深圳前海自贸区等合作,采用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在昆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生物医药科创城。围绕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链关键环节,统筹省、市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探索建立云南特色生物医药产业创新政策体系,推动平台、项目、资金、人才等要素向园区聚集,鼓励在滇生物医药企业“抱团”发展,吸引国内外大型医药企业、科研团队入驻,形成集研究开发、企业孵化、生产制造、物流配送为一体和地方特色明显的区域性专业化产业园区,高标准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样板”。
二、关于构建精准有效政策措施
2021年11月,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借鉴先进地区优秀做法,坚持问题为导向,以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增加优质品种、 做强龙头企业、补齐平台短板、提升“云药”品牌影响力为抓手,出台了《云南省财政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加大生物医药领域科技创新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支撑云南省生物医药产业实现高 质量发展。
在支持药品研发创新方面,对取得药物临床研究批件或默示许可,按该品种临床前研发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经费;对完成药物临床试验,获得国家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的,按该品种临床研发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经费;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前三家通过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其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外临床研究或上市批复或许可的,按该品种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经费。
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方面,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的生物医药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60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生物医药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奖励。
在支持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对国家新批准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及技术创新中心等、GLP及GCP等机构建设、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由公益类科研机构建设的平台,采取“一事一议”制度,给予资助;由市场化投资运营建设的平台,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金补助。本地GLP、GCP、CRO、生物医药产业中试平台等研发服务机构,为与其无投资关系的云南省生物医药企业提供服务的,按年度合同金额及发票依据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支持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其他方面,重点扶持生物医药领域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对科技入滇、招商引资、新获批药品和医疗器械产业化等方面,设置了相应的补助,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新产品,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补助;对新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相关重点专项,按要求给予相应配套资助,最高给予500万元资金补助;对基药新进医保、新中标国家集采及指南等、云药云品开拓市场等方面,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补助。
三、关于打造公共创新服务平台
目前,我省生物医药行业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试验室(工程研究中心)13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4个,拥有国家GAP认证基地14个、GLP认证机构2个、GCP认证机构11个、通过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机构2家。省级重点实验室47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工程研究中心19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4个。
已依托昆明理工大学,贝泰妮、云南大学、省药物所,中国中医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沃森生物,中科院昆明动物所和植物所,云南省科学技术院等科研院校及企业,强化产学研联合,对标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提升建设非人灵长类生物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标准推进建设特色植物提取云南实验室,谋划布局生物疫苗云南实验室等产业创新平台。加快建设生物制品批签发检验检测平台、化妆品功能评价与质量检测等检验检测平台;完善天然药物筛选、成药性评价、药物安全性评价(GLP)和药物中试、药物临床评价(GCP)、生物等效性试验等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引进若干CRO机构。以“数字云南”建设为契机,实施“生物资源数字化开发应用”重大专项,持续建设“云南省生物医药产业大数据中心”等数字化平台,推进生物医药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四、关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2022 年,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 力推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把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将人才工作列入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营造以人才为中心的营商环境,大力引育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重点引育一批战略科技人才、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专项,印发了《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颁发“兴滇惠才卡”,设立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专项办理入选人才服务事项,建设宜业宜居创新创业的人才生态。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研究修订《云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办法》,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形成更具吸引力的柔性引才用人机制。
省招商委办公室出台了《云南省投资促进系统优化营商环境10条措施》,省投资促进局同步出台《云南省投资促进局优化营商环境10条措施》,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双10条”。同时根据投资模式新趋势,加强与省金控集团、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合作,加大对外来投资企业金融支持。研究制定《云南省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招商引资优质项目流转工作机制》、《云南省招商引资项目联合预审工作机制》,以优质的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投资。
省药监局制定印发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19条措施》等制度措施,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非必要件“容缺受理”制度,对非必要件补正实行“超时默认制”,通过流程再造优化政务服务;采取“一线工作法”,深入现场为企业解难答疑,破解云南省生物医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难点、堵点、痛点,构建公平、公正、清廉、高效、安全的发展环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实现“全程网上办”。出台《加快创新药品审批上市工作的实施方案》,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研发、支持新药临床应用等七个方面明确了任务措施,并提供加强人力资源保障、营造优先审评审批环境、完善技术审评体系三项要素支撑。同时,鼓励引导持有人研发申报,依托审评专家队伍,为研发创制新药从研发过程到注册申报前提供全流程咨询及精准服务,协助企业提高申报材料质量,缩短药品注册上市时间。积极协调国家药监局将具有重大创新性、满足临床急需的药品,纳入优先审评范围,推动加快产品上市进程。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协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省药监局等部门,结合云南省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需求,以昆明为核心,以建设云南省生物医药科学城为突破口,开展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融合试点,汇聚各类创新要素,有序引导全省“上、中、下游”龙头企业带头入驻,形成“科工贸产学研”一体的产业体系,将云南建设成为有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
再次感谢杨蓉委员对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社发处黄威林,0871-6310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