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云科农发〔2022〕2号)、《关于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云科农发〔2020〕1号)和《云南省派驻企业科技特派员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省科技厅认定昆明理工大学陈国平等同志为2024年云南省派驻企业科技特派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云南省派驻企业科技特派员,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
二、请各位派驻企业科技特派员珍惜荣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
三、请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到云南省科技厅统一领取本地区、本单位2024年云南省派驻企业科技特派员认定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徐海华,0871-63160665。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