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学技术院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省科学技术院     2024-01-18 16:39:35     【字体: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省科学技术院认真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云南省科学技术院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科技厅党组具体安排,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积极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务”和“智慧党建”,强化媒体在政务信息公开中的作用。

2023年,云南省科学技术院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工作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实事求是,加强院“两网一号(院门户网、院OA、院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监管、内容保障、审核发布、安全防护等工作,印发《云南省科学技术院2023年信息宣传工作方案》,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实现院“两网一号”安全、规范、健康运行。2023年,在省科技厅官网发布信息66条、“科技彩云南”公众号发布信息46条、省科学技术院门户网发布信息121条、省科学技术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以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各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紧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二是还需进一步加强院门户网、院微信公众号的建设管理及维护。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收集、撰写、审批、发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全面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指定专人进行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的维护、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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