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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农村科技处     2025-01-13 09:27:17     【字体: 】    

各州(市)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省科技厅将选派科技人员到我省89个“三区”县(以下简称89个县,详见附件1)开展科技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要求

(一)派出单位

1.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以及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单位;

2.省直有关事业单位、有关企业;

3.州(市)级事业单位、有关企业;

4.非“三区”县(市、区)事业单位、有关企业等。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1.选派对象主要为能够解决受援地区科技需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职业资格)的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农村生态、环保、信息化等行业的科技人员,自愿为受援地服务对象提供科技服务或到受援地开展科技创业。

2.尚在服务期内的“三区”科技人才与科技特派员不重复认定,已申报2025年省科技特派员的人员此次暂缓申报。

3.服务本县域的不纳入认定范畴。

(三)服务对象

1.优先选派“三区”科技人才服务国家、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2.89个县内经过认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园等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星创天地,以及其省、州(市)级龙头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等;89个县内承担国家、省、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89个县内的农场、林场等基层专业技术机构和科技示范基地、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

3.县直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不能作为受援单位。

(四)服务内容与形式

选派科技人员要围绕服务地区或单位的科技需求,提供公益专业技术服务,或者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推进县域科技创新创业,为“三区”培养本土科技人才。

(五)服务时间

提供科技服务的时间为1年,派出期间根据服务对象的科技需求和科技攻关、示范、推广的需要,不定期到实地开展科技服务,或采取通讯、网络等方式及时提供科技服务、解决科技问题。

二、支持措施

(一)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对“三区”科技人才给予补助,主要用于列支科技人员到“三区”县开展科技服务的交通差旅、购买意外保险和培训费用等。

(二)对表现优异、做出重要贡献的选派对象以及对执行本专项计划成绩突出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宣传表扬。

(三)对派出科技人员与服务对象联合申报的产学研科技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单位对派出人员应从人才工作经费中给予更多支持。

(四)其他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按照《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组发〔2011〕23号)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与受援地区对接科技需求,引导和组织广大科技人员积极申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做出应有贡献。

(二)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往年作为选派对象但没有提交“五方协议”书和考核表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各单位应提前做好统一调配工作,向受援县均衡分配选派对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适当增加名额。

(四)请各州(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写《2025年云南省“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五方协议书》(详见附件2),并统一填报《“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上述申报材料允许电子签章,材料真实性纳入诚信管理。

(五)请各州(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签章齐全的本州(市)、本单位拟选派对象(包括拟派往其他地区的科技人员)的《2025年云南省“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五方协议书》扫描文档、《“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扫描文档及可编辑Excel文档发送至邮箱kjt63169621@126.com,签章齐全的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 王健敏,0871-63169621。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杨 苏,0871-63140939。

邮寄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28号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成果转化科,邮编:650021。

 

附件:

1.云南省“三区”县名单(89个)

2.2025年云南省“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五方协议书

3.“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

4.“三区”人才州(市)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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