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工作部署要求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云南省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等政策文件精神,做好2026年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围绕我省基础研究实际,在前期调研、征集建议、专家论证等工作基础上,研究形成了2026年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请有关单位根据指南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型
2026年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A类)、青年项目(B类)、青年项目(C类)。
(一)重大项目
围绕创新发展科学前沿,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科学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自由探索统筹协调,强化原始创新,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预期可产生重大突破和影响,支撑引领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重点项目
支持已有较好研究基础的科研人员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以及综合交叉前沿学科,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目标是为解决科学问题,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探索新现象、开辟新领域和新方向,在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科学等学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力争实现重点产业、特色优势领域基础科学研究的突破。
(三)面上项目
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在自然科学范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优势特色学科发展和创新人才成长。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关注密码学研究。
(四)青年项目(A类)、青年项目(B类)
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同行认可,具有较好的创新性研究成绩,有望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A类)、青年项目(B类)资助的青年科研人员,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培育一批达到国内科技领先水平的优秀学术骨干。
(五)青年项目(C类)
支持青年科研人员自由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研人员独立主持项目、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激励创新思维,培育创新后继人才。
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及说明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云南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和基础研究能力的单位,且运行管理规范、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有较好科研基础。
2.须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每项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按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单独核算,专账管理。
3.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不得提交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请。
(二)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应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系统上传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书、课题组成员亲笔签名及单位盖章页、单位承诺书。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省科技厅在立项前进行查重。
5.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涉密项目不通过网络申报,如涉密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有关处室提交申报材料。
6.如项目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建立完善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机制,强化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责任制,防范科研伦理和安全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加强伦理审查和过程监管。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涉及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的项目,须扫描上传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如涉及AI研究内容的,需要充分考虑AI伦理。
(三)限项申请
1.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人员,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含各类联合专项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人员,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
(四)相关要求
1.省基础研究计划中的重点项目、青年项目(A类)、青年项目(B类)、面上项目、青年项目(C类)的项目经费按照《云南省科技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部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执行,申请书和经费预算书中只需填写项目总经费,不需填经费明细。重大项目须填写经费预算书。
2.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含各类联合专项项目)逾期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3.项目申请人应根据项目的研究方向选择对应的申请代码,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
4.申请人应当是所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项目组成员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合作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3个,其他项目合作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有合作单位的,须扫描上传双方单位正式签订的合作协议。
5.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通过其在职的单位申请项目。
6.在站博士后无在职单位的研究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但有在职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通过其在职的单位申请项目。
7.同一研究内容已获得过财政经费资助的,基础研究计划不再立项支持。
8.对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高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ESI全球前1‰学科毕业的博士来滇从事科学研究的科研人员,在申报面上项目(政策支持类)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人事聘用材料等)。
9.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注明得到“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XXX(项目编号)”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Yunnan Fundamental Research Projects (grant NO. XXX)”。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包括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注册单位账号并创建项目负责人账号,已有账号的直接登录。
(二)项目申请人在线填报项目申请(选择基础研究计划下对应的项目类型),项目依托单位和推荐部门在线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在线填报时间为2025年4月3日18:00至2025年5月23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基础前沿处
杨帆,63168640;李鹏,63140941。
(二)系统技术支持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
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
附件: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