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
按照《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云办发〔2021〕36号)第六条要求,为持续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持续提高全省规上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规模以上企业新设立研发机构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将《2025年度规模以上企业新设立研发机构补助经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附件)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科技局按照《指南》规定条件、程序、需提交材料等要求,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t.yn.gov.cn/)填报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附件。
二、结合往年申报发现的突出问题,请各州(市)科技局根据研发机构是否为2021年12月3日以后新设立、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情况、新设研发机构具备的软硬条件等《指南》中有关要求外,重点审核企业是否已在统计联网系统填报2024年度研发活动有关数据,是否将临时合作单位人员列为企业研发人员,专项审计报告是否规范、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如有必要可进行实地核查,各地要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审核推荐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请各州(市)科技局切实加大政策宣讲培训,广泛动员各地企业积极申报,加快提高有研发机构的企业占比。
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规划协调处刘强,0871-63136747。
附件:2025年度规模以上企业新设立研发机构补助经费申报指南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