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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度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处     2025-08-25 09:42:41     【字体: 】    

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25年度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野外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野外站是依据云南省自然条件的地理分异规律,面向全省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布局,服务于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等领域发展,通过长期野外定位观测获取科学数据,开展野外科学实验研究,加强科学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示范服务样板作用,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和条件保障的科技创新基地。2025年野外站重点在以下领域布局建设:

(一)陆地自然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领域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围绕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研究需求,依据气候和自然植被区划,在高原湖泊、重要生态功能恢复区和滇东北、滇西南等区域地带性森林,布局自然生态系统、旗舰型物种保护等野外站。

(二)生态环境与气候变化领域

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需求,根据全省冰冻圈地理分布和气候系统特征,布局海洋性冰川、极端天气监测研究等野外站。

(三)农业资源与农田生态系统领域

围绕保障粮食安全,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布局生物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野外站。

(四)材料腐蚀与设施装备安全领域

围绕交通、能源等重大工程需求,依据材料、装备和设施服役的自然环境影响,在材料和装备长期性能观测研究、基础设施及重大工程的本体安全和运行安全,布局材料腐蚀、基础设施长期性能观测等野外站。

(五)科学数据中心

筹建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数据中心,开展野外科学观测数据的规范采集、汇交管理、质量控制、发掘利用等工作,推动野外科学观测数据的长期积累、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实现数据可视化和综合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云南省科技发展规划,遵循自然环境分布规律,具有典型区域或领域代表性。

(二)具备满足观测需求的实验场地,有较为完善的观测实验基础设施,观测实验场地、基础设施用地应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具有未来3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证明。

(三)具有较高的科学观测和实验研究水平,已正常运行3年以上,并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在本领域具有自身特色和较大影响,有能力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任务。

(四)具有结构合理的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高效的运行机制及风清气正的科学研究氛围。

(五)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前提下,承诺省野外站的观测和实验数据、仪器设备设施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为社会和科研提供共享服务。

(六)依托单位和推荐部门能够保障人、财、物等相关支撑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渠道。申报单位通过“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进行网上申报。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通过“申报管理”—“项目申请”—“新增项目申请”—“科技人才与平台计划”—“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专项”—“填写申请”,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牵头申报单位对所提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请申报单位按照《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填报省野外站名称,上传相关附件。新申报单位及人员系统注册流程详见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用户使用手册”。

(二)受理时间。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18:00时,推荐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18:00时,逾期申报和推荐的,不参加本批次评审。

四、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4001616289。

省科学技术院高新技术中心:魏恒太,13508809561。

省科技厅平台处:阙建国,0871-63131003。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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