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协会和机构,有关单位、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云南作为澜湄合作前沿省份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澜湄国家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促进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发产业技术创新活力,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联合有关部门,决定于9月至12月举办澜湄国家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智汇澜湄·创享未来
二、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承办单位:云南省科技情报研究院(中国—东盟创新中心)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
德宏州科学技术局
支持单位: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相关政府部门
三、赛事安排
本次大赛在6个澜湄国家(柬埔寨、中国、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征集比赛项目开展初赛评选,在中国(河口)、泰国、缅甸分别设置3个复赛点,在昆明举办决赛。具体赛事流程如下:
(一)项目征集与资格确认
大赛于从即日起至10月29日期间进行项目征集与资格确认,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团队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赛区、组别,通过大赛指定官网stic.csttc.org.cn注册报名并上传承诺书、参赛材料等附件。2025年10月31日前,大赛组委会将依据真实、完整、信用原则进行形式审查,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者确认参赛资格。
(二)初赛
初赛于2025年11月上旬在6个澜湄国家赛区同步进行,赛事按企业组、团队组双赛道开展,每组配备5名评委,采用“网络盲评”的形式,对参赛项目材料进行打分。总晋级名额企业组60个,团队组60个,各赛区晋级名额根据赛区项目数按比例分配,晋级名单经云南省科技厅确认后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
(三)复赛
复赛于2025年11月中下旬在中国(河口)、缅甸、泰国3个赛区同步进行。赛事按企业组、团队组双赛道开展,每组配备5名评委,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评审模式进行评分。每个参赛项目总时长15分钟,包括10分钟项目路演(需准备PPT及实物展示)和5分钟答辩环节,每队现场陈述人员不超过2人。总晋级名额企业组30个,团队组30个,各赛区晋级名额根据赛区项目数按比例分配,入围名单经云南省科技厅联合审定后,通过大赛官网发布。
(四)决赛
决赛于2025年12月上旬在中国昆明举办,赛事按企业组、团队组双赛道开展,每组配备7名评委,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评审模式进行评分(鼓励所有晋级项目选手线下到场参赛,确无法现场到达的境外选手线上参赛)。选手需在决赛前提交项目路演PPT等参赛资料,在现场采取“10+7”(10分钟路演+7分钟答辩)方式进行路演及项目展示。获奖名单经云南省科技厅确认后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
四、参赛要求
(一)报名及审核要求
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团队须于即日起至10月29日期间通过大赛官网(唯一指定渠道)报名,自主选择赛道及组别,完成身份认证后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对所填信息真实性负责。10月31日前,大赛组委会将依据真实、完整、信用原则进行形式审查,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者确认参赛资格;对材料存在问题者,主动联系相关负责人限期修改,逾期未更正者取消资格。
(二)参赛组别要求
大赛面向6个澜湄国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社会团体等广泛征集参赛项目,分为企业组和团队组进行比赛。每支参赛队伍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含3人),原则上不多于6人,核心成员中,澜湄国家队员的占比应不少于50%(含50%)。鼓励澜湄国家和其他南亚东南亚国家的人员组成联合参赛队伍。
1.企业组
(1)参赛企业须在相关国家依法注册成立,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参赛项目的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9年1月1日(含)以后。企业注册资金不超过450万美元。
(3)企业202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美元。
(4)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2.团队组
(1)参赛团队应为拥有科技创新成果的科研团队或创业计划的团队(如科研队伍、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等),且团队在报名时应未注册成立企业。
(2)团队核心成员须为参赛项目的实际参与和执行人员。参赛项目须为团队核心成员策划、研发或经营的项目,参赛的有关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参赛项目核心成员,无产权纠纷。
(三)参赛项目要求
1. 本届大赛聚焦澜湄区域产业发展需求,鼓励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新材料、装备制造、绿色可持续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领域项目参赛。
2.参赛项目应是计划或已落地转化的项目;项目内容可以是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也可以是通过相关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应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性、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可预期的经济效益。
3.在往届云南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不参加本届大赛。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企业(团队),可用新的项目参加本届大赛,但不得与原获奖项目重复、雷同,否则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
(四)参赛语言要求
大赛活动交流语言为中文或英文。参赛队伍须根据报名要求,提交对应组别要求的参赛材料及附件(中国参赛者需提交中英文参赛材料)。
五、政策支持
大赛总决赛将分别评选出企业组和团队组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
(一)企业组奖项
共设置6个获奖名额,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通过云南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予以优先立项支持,立项支持资格自获奖后可保留2年。具体支持标准为:一等奖企业可获最高50万元,二等奖企业最高40万元,三等奖企业最高30万元。
(二)团队组奖项
共设置6个获奖名额,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通过云南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予以优先立项支持,立项支持资格自获奖后可保留2年。具体支持标准为:一等奖团队可获最高50万元,二等奖团队最高40万元,三等奖团队最高30万元。
(三)优胜奖
共设置6个获奖名额,其中企业组3名,团队组3名,决赛企业组、团队组分别排名第7至9名的企业或团队获奖。通过云南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予以优先立项支持,立项支持资格自获奖后可保留2年。最高可获10万元支持。
(四)其他政策支持
1. 获奖企业、团队符合条件的可获得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补助资金(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科技贷款补助、科技贷款担保补助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补助)申报资格;符合“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条件的,择优推荐。
2. 获奖企业或获奖团队在云南注册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备案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荐纳入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3. 获奖企业、团队符合条件的择优推荐进入我省各类创业平台;获奖团队在云南创办的企业,落户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海归创业园及各类创新创业园区,园区将协助申请享受相关创新创业政策。
4. 获奖企业、团队可获得创业导师的创业辅导以及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培训。
获奖企业、团队如承担有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各类在研项目的,必须在大赛结束前完成已立项项目验收工作,方可享受以上支持政策。
六、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
王 芮 0871-63113764 邮箱:nastic@vip.163.com
(二)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对外合作处
杨怡龚0871-63138908
(三)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东南亚处
余 霞 0871-64098019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