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进一步引导广大人才服务和支撑云南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根据《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云组发〔2022〕25号),现就第四批云南省科技副总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云南省科技副总是指从省内外高校(含高职院校,下同)、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选聘科研人员到云南省内企业兼任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研发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等技术职务。
(一)申报云南省科技副总岗位的企业条件
1.为云南省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企业应当具有下列资质之一:企业为国家或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企业法人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业建有国家或省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
3.意向人选明确的申报单位,意向人选及其所在单位与申报企业不存在创办、投资、入股等关系。
(二)云南省科技副总申报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有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可放宽至60周岁。
2.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派出单位为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本科院校、高职院校、部属院所、省属院所等。所在学科(领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省级及以上一流建设学科(高职院校申报人所在专业应为省级及以上优质专业)。
4.云南省外申报人,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优先支持;省内申报人,“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优先考虑。
5.急需紧缺人才可在学历、职称、年龄等方面放宽条件。
二、申报程序
以企业为主体组织申报人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index)上申报,具体流程详见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系统帮助”。填报及单位审核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5月9日。推荐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下午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精准支持。省科技副总选聘,重点支持“三大经济”领域及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铝、硅光伏、先进制造、绿色能源、烟草、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文旅康养、现代物流等产业和相关学科专业领域。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有关单位要多形式、全方位对政策和申报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扩大政策和工作知晓面。通过广泛动员、认真摸排,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才申报。
四、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副总选聘办公室(省科技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院人才处:楚思清、夏欣,0871-64638005;
云南省科技厅人才处,石晓红,0871-63130013。
材料报送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8号云南省科学技术院2号楼503室;邮编:650228。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