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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科技支撑中药材高质量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社会发展科技处     2026-04-03 14:55:15     【字体: 】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中药材产业发展相关要求,围绕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需求,重点针对中成药再创新、中药材炮制规范与精准化智能制造技术、中药材健康产品开发等方向,组织开展科技支撑云南省中药材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条件及要求

(一)牵头申报单位应为云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严重逾期未验收在研项目、有坚实工作基础和较强研发实力、在申报重点方向相关领域已取得前期研究成果或拥有核心技术积累、科研条件和稳定研发团队的企业。

(二)申报项目企业(包括牵头及参与,下同)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低于70%(对于研发投入强度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项目市场前景明确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适当放宽资产负债率要求,由推荐单位出具专项说明),且应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研发投入总量和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及立项,可在申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牵头企业应具有较好的研发条件,拥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够牵头组织产学研技术队伍;运行管理规范,企业经营业绩好,且企业自筹的资金符合项目申报要求;能够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场地、生产、市场等配套条件,能够保证新产品创制和实现市场销售;负责研发成果场景应用与示范,并扩大成果应用范围;鼓励产业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项目。

(四)项目申报单位以需定研,根据项目任务实际需求,实事求是提出申请支持额度。自筹配套资金比例一般不低于3:1。自筹经费必须使用货币资金,不得用固定资产等冲抵。项目承担单位应签订自筹资金承诺书。自筹经费必须按合同书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到位。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积极争取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筹措自筹经费。牵头或参与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科研项目按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专账管理。项目申报单位应紧扣研究任务和支持强度,合理编制预算,务求避免研发经费与研发任务不匹配,杜绝经费预算不实际。项目评审立项通过后,若发生预算经费审减,原则上被审减经费均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部分解决。

(五)申报单位根据重点方向下所列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进行整体申报,原则上须覆盖方向/选题所规定的所有研究内容,达到或高于所有基本指标。同时应避免项目名称过于宽泛、研究内容偏大求全、考核指标背离核心任务,且不得与以往项目雷同、重复。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六)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为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具有相关研究经历、经验及能力,并能组织协调整个项目实施工作。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承担有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且执行期满3个月后无故未申请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与在研项目同类别计划的项目。

(七)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通知支持范围,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头申报。原则上支持科研能力条件较好、具有较好协调能力、科研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体系较为完善的单位牵头。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围绕研究方向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须附合作协议或合同,合作协议应明确各参与单位的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包括背景知识产权和项目产生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收益分配方案、成果转化权益等)。

(八)针对部分项目综合运用“揭榜挂帅”、“军令状制”、“赛马制”,以及由创新联合体承担项目等新型项目遴选和组织方式;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项目。

(九)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的使用。对可入库项目根据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对于符合产业技术路线图设计要求的若干项目,按照技术链设计形成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或者作为重大科技项目的课题承担部分指标任务,统筹谋划立项。对于能够独立实现某项技术目标的项目,按程序单独立项。对专家评审意见结论相差较大的部分项目(原则上最高分与最低分差距在20分以上的项目)探索非共识项目遴选机制。

(十)关于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的管理。对于立项项目,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应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科技活动全流程实施诚信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按合同要求达到相关考核指标要求。若因主观原因未达到的,将按照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要求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研究,根据《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必须在申请书中提供项目申报单位或其上级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意见,多单位参与的项目须分别提供各参与单位或其上级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意见;境外机构或个人与国内科研单位合作开展涉及人的伦理学相关的研究,应当出具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意见;涉及国家纳入清单管理的科技活动,必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科技伦理专家复核意见。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研究项目需在申请书中说明知情同意书的签署过程和程序。涉及伦理学有关的研究项目获批准后如在执行期间更改研究计划的,需按以上要求重新提交更改研究计划后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意见。

二、总体目标任务和绩效目标

落实《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围绕云南道地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加快将全省中药材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中成药再创新、中药材高值化利用技术研究、中药材炮制规范与精准化智能制造技术研究等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强化中药材产业工业化能力水平。

三、重点支持方向

(一)方向一:中成药再创新

支持具有显著优势、发展潜力的中成药品种二次开发,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销售收入显著增长。支持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制剂研发。择一选题申报。

选题1:质量/工艺提升

研究内容:运用新生产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新科技成果,改进和优化生产工艺,提升药品生产效率,提升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降低生产成本。

考核指标:获得备案公示或《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在药品说明书中明确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实现单品种年销售额大于3000万元(含)的实现年销售额增幅至少达30%;年销售额低于3000万元高于1000万元(含)的实现增幅至少达50%且不低于2000万元;年销售额低于1000万元的,实现增幅至少达100%且不低于300万元(含)。(销售额增幅=(现期-基期)/基期*100%,现期指项目执行期末年数据,基期指申报当年数据)

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

选题2:安全性及有效性再评价临床试验研究

研究内容:1.针对《云南省第一批重点支持二次开发中成药名录》品种的有效性、安全性及临床效用证据收集及循证分析,进一步明确中成药的临床定位、适用人群、特色优势等,进行学术推广等;2.针对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品种,以临床疗效为目的,开展已上市中成药品种药理学研究、循证医学研究和药物经济学等临床再评价工作,对临床有效性进行系统研究。

考核指标:1.在药品说明书中明确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实现单品种年销售收入增幅不少于100%且该品种年销售收入达300万元以上;2.完成药物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研究,在药品说明书中明确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单品种年销售额大于3000万元(含)的实现年销售额增幅至少达30%;年销售额低于3000万元高于1000万元(含)的实现增幅至少达50%且不低于2000万元。(销售额增幅=(现期-基期)/基期*100%,现期指项目执行期末年数据,基期指申报当年数据)

支持强度:选题2中第1项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第2项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选题3:基于新技术、新适应症及新剂型的新药研究

实施内容: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基于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相结合“三结合”指导原则,重点支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较为明确的中成药药品改变剂型、给药途径或增加功能主治的改良型新药的研发。

考核指标:获药品临床试验注册受理通知书或药品生产注册受理通知书;申报发明专利1件以上。

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选题4: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研发

实施内容:遴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目录》收载的品种,完成基原、炮制、剂量及煎煮法、功能主治等关键信息考证,开展药学及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提交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得受理。

考核指标:遴选国家《古代经典名方目录》内的1个品种,完成药学及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提交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得受理通知书。

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二)方向二:中药材高值化利用技术研究

选题1:中药材挥发性功效成分研究

研究内容:聚焦《云南省道地药材〔2024〕名录》品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挥发性功效成分精准分离鉴定,开展活性评价与功效验证;开展高效提取加工技术、功效及用法用量标准等研究,完善标准体系,开发高附加值健康产品,实现产业化生产。

考核指标:遴选不少于2种中药材原料,形成不少于2套基于质谱联用的高通量检测方法,建立不少于2个特征成分数字化指纹图谱库;分离鉴定出挥发性成分不少于2种,完成活性评价与功效验证;开发不少于2项高效绿色提取新工艺,实现目标挥发性成分的提取率(或转移率)较传统工艺提升30%以上;发布团体标准不少于2项;研发食品、化妆品或烟用配方不少于2个,并实现产业化,产值增加不低于2000万元。

选题2:中药材高值化利用研究

研究内容:聚焦《云南省道地药材〔2024〕名录》品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中药材功效物质动态变化与多靶点活性评价、分离提取与鉴定、生物转化增效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并实现产业化,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与安全性评价体系,形成从副产物到高值产品的全产业链闭环应用模式。

考核指标:遴选1种中药材,发现具有生理活性功效成分不少于2种,其中新化合物或首次在该药材中发现的成分不少于1种,完成活性评价与功效验证;开发1套高效绿色分离提取技术,实现目标活性成分的提取率较传统工艺提升10%以上;原料综合附加值提升3—5倍。新化妆品原料备案不少于1个,并完成2项化妆品产品开发,其中至少1项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完成2款产品临床功效观察;实现产品相关销售额达1000万元。

(三)方向三:中药材炮制规范与智能制造技术研究

选题1:生品无毒中药材饮片炮制规范及智能制造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遴选《云南省道地药材〔2024〕名录》品种,系统开展炮制工艺机理、化学成分转化规律及药性演变研究。运用高分辨质谱、代谢组学、网络药理学等多学科交叉方法,揭示“炮制—成分转化—药效改变”的内在关联。融合传统经验与现代智能制造技术,构建基于机器视觉、电子鼻等多源数据融合AI算法的多维质量智能评价体系,形成智能化炮制工艺标准操作规程(SOP)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建设具备关键工艺参数自适应调节、质量实时反馈、数据全程可追溯功能的智能化炮制示范生产线,提升饮片质量一致性与市场竞争力。

考核指标:阐明不少于1种云南道地药材炮制过程中关键成分的转化机理;形成智能化炮制工艺标准操作规程(SOP)不少于1套;建立多维质量智能评价模型1套(集成不少于2种在线检测技术);完成工艺验证,发布团体标准或地方标准不少于1项;新建或升级智能化示范生产线1条,具备关键工艺参数自适应调节、质量实时反馈、数据全程可追溯功能,实现生产效率较改造前提升20%以上,主要质量指标批间差异系数(CV)降低20%;饮片品种销售收入增幅不少于10%。(销售额增幅=(现期-基期)/基期*100%,现期指项目执行期末年数据,基期指申报当年数据)

选题2:毒性中药材炮制工艺研究

研究内容:选取云南特色毒性药材饮片品种,系统开展炮制减毒机理研究,明确毒性成分转化降解规律与减毒机制。运用高分辨质谱、代谢组学等多学科交叉技术,揭示“炮制工艺—毒性成分转化—毒效平衡”的内在关联。融合传统经验与现代制造技术,开展加工炮制工艺优化,明确关键控制节点与成分动态变化规律,构建多维综合评价体系,形成炮制工艺标准操作规程(SOP)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保障含毒性药材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质量安全。

考核指标:阐明不少于1种云南毒性中药材炮制过程中关键成分的转化机理及减毒机理,明确关键毒性成分的转化降解规律;形成炮制工艺标准操作规程(SOP)不少于1套;建立关键化学成分(毒性和非毒性)多维质量评价模型1套;完成工艺验证,发布团体标准或地方标准不少于1项。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申报项目,项目类别请选择重大科技计划下生物医药专项,并在申请书中注明选题方向,如:“方向一选题1:质量/工艺提升”。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20日。

(二)项目推荐部门审核

项目推荐部门在线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推荐部门在线审核时间为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请后5个工作日之内(2026年4月27日24:00截止)。

(三)涉密项目申报

涉密项目不通过网络申报。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提交有关材料。

(四)咨询服务

1.业务处室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咨询电话:0871-63135540。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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