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突发火灾扑救作战预案
来源:办公室     2020-12-31 09:59:36     【字体: 】    

云南省科技大楼系昆明市一级重点防火单位,大楼性质为:办公、科研为一体,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巨大。为了在突发火灾的情况下,能尽快控制火势蔓延,有效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特拟定本方案。

一、灭火作战的原则

灭火作战应本着快速、协同、低耗、高效地原则,以最快的、最少的人力物力,最有效的措施扑灭或控制火势,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应贯彻以下原则:

(一)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及时发现,是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前提。值班保安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的巡查警戒,及时发现火灾苗头,及时发出火灾报警,为灭火作战争分夺秒。

(二)集中力量,力争首次突击达到控制和扑灭火灾的目的。扑救火灾是一项争分夺秒的激烈战斗,而我们自救能力有限,只有争取在火灾初起阶段,集中使用有限的消防力量,才能达到扑灭或控制火势发展的目的。

(三)对已进入发展阶段的火灾,力争先控制,后消灭。控制火势和消灭火灾,几乎是同时进行的,二者没有明显的界限。控制火势发展,不使灾情恶化,为消灭火灾、减少损失创造条件。

(四)救人第一。火灾发生后,必须首先判明有无人员受到烟、火威胁而不能自行脱险的情况,一旦发现有人被困,生命受到威胁。应首先组织力量救人。

(五)确保重点。火灾发生后,火场情况极其复杂,灭火作战要分清主次,舍轻保重,兼顾一般,坚持先人后物,先重点(要害)后一般的原则。

(六)密切配合。各级义务消防组织要服从灭火现在指挥组的统一指挥,奋力完成任务。

二、灭火作战的组织指挥

大楼发生火灾后,由厅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和厅保卫科立即组成灭火作战指挥组,主要负责灭火作战的现场指挥。其主要任务是,有目的、有系统、有秩序地组织人员转移,及时扑救和控制火势,直至扑灭火灾。

三、灭火作战的任务分工

厅机关义务消防队,是大楼火灾扑救的骨干力量,接到火灾报警后,全体义务消防队队员立即出动,启用各种消防设施、器材,及时控制和扑灭火灾。

厅机关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和驻楼各单位义务消防队队员,是大楼扑救火灾的主力军,当发出火灾或接到火灾保警时,应立即携带消防器材,赶到火灾现场,按现场指挥员的分工投入灭火战斗。火灾发生地的义务消防组织,应先行投入灭火战斗,查明并向后续力量提供起火点的基本情况(如:有无人员受火势威胁、易燃易爆贵重物品、物资存放点及损失情况、消防设施的分布及使用情况等)。

厅机关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及时报120,并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救治和处理伤(亡)人员。

维修科及时派出水、电操作人员,根据灭火作战指挥组的命令,切断火灾现场电源,并保障灭火作战消防用水。

厅驻楼各单位职工对扑灭或控制火势蔓延,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并参与扑救;当听到火灾警报后,应就地筹措灭火器材,立即赶赴火灾现场,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四、灭火作战的指挥实施程序

当大楼任何部位发生火灾时,火灾现场的驻楼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及义务消防组织和全体现场工作人员,要全力以赴扑救火灾,其程序为:

(一)接消防控制中心发出火灾报警后,立即启动消防控制中心消防广播向大楼各层从复呼叫;“大楼发生火灾,请由安全消防通道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同时向消防队报警,报警电话119。

(二)火灾现在立即切断电源,组织人员控制火势蔓延,并立即向总值班室,厅保卫科报警,总值班室,厅保卫科迅速查明火灾情况,判明火灾发展趋势,及时向公安消防机关报警。

(三)厅防火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各级义务消防组织、全体职工立即赶赴火场,按任务和分工投入灭火战斗。

(四)及时判明情况,组织力量,控制火势发展,抢救伤(亡)人员,疏散重要资料,重要设备和资金,对要害部位采取保护措施。

(五)立即调整力量,组织火场警戒,维持火场秩序疏散无关人员,调集消防器材。

(六)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立即介绍情况,移交火场指挥权,并按指令协助抢救及扑救火灾工作。

(七)根据指令清理火灾现场,调查起火原因,回收和恢复消耗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功能。

(八)组织力量,尽快恢复生产,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做好善后工作和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及时上报灾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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