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动科研机构和人员积极性,推进科普教育工作的建议》提案已交由省科技厅主办。提案体现了您对我省科普教育工作的关注,省科技厅对您的宝贵意见表示衷心感谢。
收到提案后,省科技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提案提出的问题建议,协调会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协会提供了会办意见,现对提案提出的4个方面建议答复如下:
在云南省科技奖励中,将科学普及奖单列出来,充分调动省内科研单位从事科普工作的积极性
“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奖”已在云南省科技奖励中单独列出,由省科学技术协会主办。自2015年起,每两年评选一次,旨在表彰和奖励我省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每届评选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20名。已于2015年、2017年举办两届“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奖”评选工作,拟于2019年举办的第三届“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奖”评选工作因全国机构改革,省委、省政府暂停全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暂未开展,待向省委、省政府上报审批后再开展“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奖”的评选工作,同时,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科技工作者参与到评选中。
我省科普工作正处于不断创新、不断突破阶段,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大力推进科普工作创新,抓好科普奖项评选工作,充分调动省内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事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将习近平总书记的“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做好科普宣传和科普激励,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普工作跨越式发展。
在云南省“万人计划”中,将科学普及方面的人才称号单列出来,充分调动科研工作者本人从事科普工作的积极性
云南省“万人计划”中的青年拔尖人才专项、首席技师专项申请均面对科学普及方面的人才开放,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人才双向兼职办法(试行) >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7 号), 同样也支持科普人才通过双向兼职转化科研成果。
(一)支持用人单位依托“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科普人才。“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专项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鼓励支持相关企业和单位全职工作2 年以上符合《云南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青年拔尖人才”专项。经专家评审入选“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后,将给予50 万元培养经费支持和每年1.2 万元特殊生活补贴,五年培养期满后,可根据需要继续申报50 万元专项培养经费支持。
(二)支持用人单位依托“万人计划”首席技师专项培养科普人才。万人计划“首席技师”专项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鼓励支持相关企业和单位全职工作2 年以上符合《云南省万人计划“首席技师”专项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人才,申报“首席技师”专项。经专家评审入选“首席技师”专项,将给予50万元培养经费支持和每年3 万元特殊生活补贴;五年培养期满后,可根据需要继续申报50 万元专项培养经费支持。
(三)支持科普人才通过双向兼职转化科研成果。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人才双向兼职办法(试行) >的通知》 (云人社发〔2016〕407 号),支持在云南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科学门类的科研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不改变人事劳动关系和按规定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到其他有关单位兼职从事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教学项目等工作。科技人才兼职,由用人主体、兼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协商一致自主决定。科技人才按规定或者协议取得兼职报酬,兼职收入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兼职经历、科研成果、工作业绩可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价和聘任的依据之一。
进一步加大对“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机构的支持力度,提升其在各种评比中的地位,使之具有与“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相同的权重
科普教育基地是指具有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教育功能,面向公众开放的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场所,是推动科普工作沿着社会化、经常化和规范化思路开展的重要载体,在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公民尤其是对广大青少年科学素质的提升更是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截至目前,我省共认定163家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其中24家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0家为省级精品科普教育基地。
2019年省科技厅立项支持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能力提升项目6项,经费52万元。将在2020年的科普专项申报指南中,纳入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能力提升项目和省级精品基地建设内容。目前省科技厅正在组织开展第十二批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评审工作,将通过科普专项对被授予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给予每家10万元的相应经费支持。
迄今为止,省科技厅已累计支持20家省级精品科普教育基地,每家30万元,要求申请单位按1:3的比例配备经费,引导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自投资金共计1800万元加强基地自身的科普功能提升。
为加强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的运行和管理,2018年1月由部分科普教育基地发起,并报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了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联合会。一年以来,联合会组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对各科普教育基地开展了系列服务,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增强了各科普教育基地的凝聚力和科普服务能力。
重点实验室是云南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学科发展、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开放共享先进创新资源的重要基地。根据《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其主要任务已承担了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开放,以供参观学习的科普内容,考核评价中也纳入了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的指标。省科技厅将进一步明确“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机构在建设创新型省份、营造全社会创新创业氛围等工作中的重要性,呼吁提升其在各种评比中的地位,力争使之具有与“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相同的权重。
四、建议科技厅与云南大学等双一流高校合作,共建科普教育专门机构,在条件成熟时,鼓励相关高校设立科普教育专业,为云南省培养源源不断的科普教育人才
省科技厅与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机制,在实验室开放共享、科学大讲坛等科普活动中均有良好互动。如在省科技厅的推动下,昆明理工大学成立了“科普产业与科学传播研究所”,成为全国第二家设立的科普产业研究所,并与中国科技大学科普产业研究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对云南科普事业和科普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此外,云南大学也成立了“科普教育研究中心”,为科普研学设置课程,促进科普研学健康发展。我们将继续优化完善合作机制,拓展科普教育合作内容,深入开展各项科普教育工作。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9所高校作为科普教育试点在研究生阶段开设科普专业,培养科普硕士。云南省也将认真学习发达地区和试点高校先进经验,对科普课程进入大学校园开展前期调研,征求有关高校和单位意见,进行可行性论证;组织专家编写教材,制定教学计划;最后选择高校试点,开设科普教育课程。
省科技厅将认真发挥云南科普的职能作用,积极支持云南大学的双一流建设,支持云大利用生态学、生物学等双一流学科优势,建立省级科普教育基地;与云南大学等省内高校合作,共建云南省科普教育研究中心;通过科普项目立项,支持云南大学开展设置科普教育专业的前期研究、支持科普课程和教材的编写,以大学为平台,为云南省培养源源不断的科普人才。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6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方向,63130013,1987620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