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财政稳定支持农业科研单位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机制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们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深化改革,稳定持续支持农业科技创新
省科技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工作主线,以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农业科技创新供给质量,强化科技扶贫精准脱贫为目标,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撑引领我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及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持续发展。
(一)科学谋划,持续支持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坚持农业科技的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定位,遵循农业科研规律,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农业科技工作对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省级财政科技资金集中目标,重点实施科技含量高、产业链长、带动面广的科技项目。“十三五”以来,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省级科技计划,突破核心关键技术60余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新产品近100项,农业科技创新为我省粮食连续增产、经济作物效益提升、山地牧业进入全国畜牧大省行列等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积极探索农业稳定支持新机制,启动稳定支持农业科研院所试点改革。结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从2017年开始,省科技厅启动了稳定支持省农科院、省林科院和省草地动物科学院3家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先行先试的改革试点工作。3家试点单位制定5年实施方案,省科技厅批复实施并给予稳定经费支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先行先试工作,省科技厅将探索对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开展稳定支持的机制和模式,为调整政府部门计划管理职能、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等积累经验。
(三)加强源头创新,启动实施农业联合专项。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围绕农业科技工作“三性”定位,提升我省农业领域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从2017年开始,省科技厅联合云南农业大学、云南省农科院和西南林业大学成立了基础研究农业联合专项,组织开展了联合专项立项工作,联合支持开展高原特色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为农业科技创新的源头创新夯实基础。
二、积极探索,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
(一)不断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力度。2019年,省财政预算安排省农业农村厅、省农垦局、省林科院、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单位省本级项目资金3.27亿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科研单位开展基础科学研究、重大关键技术研究与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等方面。
(二)探索开展经费“放管服”试点。2019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选取了云南大学和昆明市作为科技经费“放管服”试点单位,将财政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申报、经费安排、预算执行调剂、验收等权限全部下放,推动财政科技管理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结合唐开学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省科技厅的职能,我厅将加强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深入探索研究对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开展稳定支持的机制和模式,稳定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提升我省农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快构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体系,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三是创新人才激励机制,鼓励人才向产业技术创新平台集聚。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通过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服务等取得的收益,按照国家和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规定处置。
感谢唐开学委员对云南农业农村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7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杰,63163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