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意见要求,省科技厅结合职能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就民盟省委管建华同志提出的《关于坚决落实〈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几点建议》(第120300006号提案)形成会办意见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省科技厅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部署要求,结合职能,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激励和引导广大科技人才特别是科研人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斗争,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证。
一、及时制定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政策措施
为激励和引导广大科技人才特别是科研人员在抗击疫情一线担当作为,及时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于2020年2月14日联合出台了《关于激励关爱广大人才在抗击疫情一线担当作为九条措施》(云组通〔2020〕6号),明确提出:符合云南省“万人计划”、云南省“两类”人才申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或推荐;对临床诊疗技术研究、疾病动物模型研究、防护产品开发、中西药物(疫苗)研发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项目,按照应急立项程序给予支持等多项激励政策措施。
二、切实抓好科技创新激励政策落实落地
按照《关于激励关爱广大人才在抗击疫情一线担当作为九条措施》的工作部署,结合职能,及时抓好科技创新激励政策的落实落地。一是细化政策措施,制定下发《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两类”人才选拔及出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规定:对近期赴湖北医疗支援的科技人才,或者在我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用实际行动履行使命、冲锋在前、担当作为的科技人才,申报2020年省“两类”人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2018年及以前入选的省“两类”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的,可按照省“两类”人才培养办法有关规定申请提前出站。二是按照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项目立项及实施工作。目前,按照科技项目应急立项程序,已组织完成“新冠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技项目(第一批)征集遴选及公示工作,计划立项7项,切实加大新冠病毒感染防治技术研发及攻关。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冠病毒感染防治技术科研攻关及人才培养,进一步建立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科技创新激励政策落实力度,激励引导广大科技人才特别是科研人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斗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证。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清强,6313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