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动云南省科技创投企业发展的建议》(第120300695号)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引入知名企业,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及产业链聚集
近年来,省科技厅围绕“八大重点产业”和“三张牌”战略,大力实施精准招商,不断深化区域经济合作,采取产业链招商策略,加快引进新动能,全力推动部分产业集群发展及产业转型升级。
“绿色能源牌”方面,积极开展水电铝一体化、水电硅一体化产业招商,瞄准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积极招大引强,与省级相关部门、州市共同引进了山东魏桥、神火、隆基、合盛、通威等一批铝材、硅材国内知名企业落户云南,有力推动绿色铝、绿色硅逐步形成产业集聚发展态势。
“绿色食品牌”方面,积极引进卓莓、科思达、爱寺恩、地利、北京四良苹果、佰康生物、大康牧业、东方希望、蒙牛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滇发展,推动“绿色食品牌”形成“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良好格局。
“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方面,加快推进融创、绿地香港、宝能、复星、恒大、上海九泽等企业在滇布局文旅大健康项目,加快建设中国中药、神威施普瑞等一批配方颗粒药项目,呈现“大健康+全域旅游+康养+特色小镇”全链条一体化推进的发展态势。
二、规范投资行为,营造利于股权(创业)投资企业成长环境
云南证监局等行业监管部门加强股权(创业)投资领域管理,省科技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部门加强创业投资领域税收优惠政策联动宣传,多部门共同营造促进股权(创业)投资企业成长良好环境。
(一)规范投资行为
登记注册方面。2016年以来,云南省陆续出台《云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期间企业注册登记会商暂行办法》等办法,组织开展全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降低了新增风险。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严格有关行业准入管理,清理违规金融活动,对书面承诺不通过互联网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相关业务的私募投资基金类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正常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类企业,也可正常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并办理企业变更(备案)登记及注销登记业务。
监督管理方面。中国证监会对私募基金实施统一集中行政监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各地方证监局按照中国证监会授权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规,分别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进行日常监管。创业投资基金注册、扩容管理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则进行。
P2P融资平台监管方面。按照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国家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2016年6月以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启动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严禁新增P2P网贷机构、严禁新增业务”原则,对排查确定的211家整治对象进行了依法处置。P2P融资平台与私募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创业投资基金等合法投资机构属不同性质的金融活动,监管方面已区别对待。
综上,涉及新基金设立和老基金扩容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工商登记后依照相关规则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即可,已不存在工商登记障碍。
(二)用足已有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税收法定”原则,云南省现行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等,充分体现了优先扶持创业投资企业政策导向,从税收优惠方面积极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日常工作重点是积极宣传、落实国家层面制定的特定行业领域或活动税收优惠政策。省税务局联合省科技厅等部门,梳理国家及云南省相关税收政策和征纳措施,编写《税收优惠政策分类汇编(云南2019版)》,其中,第7册汇集创新创业领域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将有关政策提供全省科技人员、创新平台以及创新主体使用。
(三)出资设立(组建)产业基金
近年来,省级层面正推动省级财政出资的各类产业基金整合重组。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对《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批复,省财政厅会同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6月揭牌成立,以下简称:省金控集团)研究,拟由省金控集团和旗下的云南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搭建省级政府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平台,设立“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重点围绕发展八大重点产业、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发展战略,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发起设立符合云南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子基金,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创业创新。同时,为提高产业基金管理水平,省金控集团正与各委办厅局积极沟通,提高财政资金支持产业精准度;接洽省外知名投资机构,研究共同发起设立相关产业基金,吸引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全省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
原省发展改革委主管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省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省科技厅主管的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基金均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统一要求,按程序将省级财政出资部分划转到省金控集团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出资各类基金专业化管理水平,集中财力办大事。
(四)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设立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我省实体经济发展。其中,对在云南省注册成立,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并在云南省范围内发生实际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给予奖励。2016年至2018年,对成功发起设立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期满1年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给予专项资金奖励,累计共奖励16个项目,奖励资金741.07万元。
省科技厅设立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引导各类金融资本重点支持云南省科技型企业。其中,对在省内从事创业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创业投资机构,在向省内科技型企业完成股权投资后可按实际发生的股权投资额的10%申请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单笔投资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同一家创业投资机构每年获得的补助金额最高500万元。同时,鼓励国内外各类投资机构、投资基金在云南省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对新设立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且带动社会资金在云南省投资规模达2亿元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开办费补助,补助金额最高50万元。2016年至2018年,对符合补助条件的4个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累计补助资金590万元。
三、加强优质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
省科技厅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产业发展战略布局,与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密切合作,在政策扶持、环境营造、人才队伍培养、服务机构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高新技术企业队伍不断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融资渠道不断拓宽,为优化全省经济结构,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了有力贡献。
(一)高新技术企业行业分布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1472家。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高技术服务、先进装备制造以及新材料等5大领域,数量分别为305家、364家、240家、210家、140家,占总数的85.53%,高度契合云南省重点产业发展及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要求,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创新力量支撑。
(二)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资本市场上市
积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到各类资本市场上市。截至2019年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主板/中小板、港交所、新三板等成功上市达69家。积极推荐高新技术企业到省企业上市“金种子”库。目前,“金种子”库内40家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近70%。
科创板上市方面,继云南北方奥雷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提交科创板上市申请后,省科技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锁定省内6家高新技术企业,拟推动其在科创板上市。同时,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成为云南首家挂牌“新三板”精选层公司后,有望于2021年直接转板至科创板或创业板。
(三)构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
2019年,省科技厅启动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培育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创新意识强、拥有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管理规范、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进行培育。通过配套一定的扶持政策等工作方式,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力量,使培育库企业尽快成长为符合国家认定标准的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全省共有109户科技型企业进入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同时,省科技厅加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推荐、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等工作。2019年,完成828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新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673家,为各行业领域产业发展壮大输送了新鲜的创新血液。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进万亿级千亿级产业招商落地
按照云南省关于大力培育发展万亿级千亿级产业,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总体部署,聚焦先进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加大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投资促进力度,一个产业一个产业地推,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对接引进,提高投资促进对产业培育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围绕“建链、延链、强链”整合优势资源,开展链式招商,完善产业链条,形成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集聚区投资促进工作合力。
(二)多种形式培育壮大优质创新主体
在现有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基础上,省科技厅围绕发展八大重点产业、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要求,拟建立“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评价指标体系,遴选一批“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联合技术攻关,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向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方向发展,打造高新技术企业新品牌,吸引更多创业投资机构关注及投资。
(三)加大对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力度
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支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产业基金投向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投资发生时,按照投资额给予10%以内的补助,投资发生损失时,按照损失额给予10%以内的补偿。同一投资项目(主体),综合补助额度最高500万元。通过“阶梯式”补偿比例设置,引导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早期、初期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为新兴产业发展输送具有旺盛生命力和创新力的创新主体。
(四)建立科技投融资对接平台
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工作要求,省科技厅目前暂不具备牵头成立创业投资协会条件。在日常工作中,省科技厅将积极建设科技投融资项目库,促进科技与投资领域联动,向创业投资机构推介科技项目、科技型企业;关注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组建及运行动态,加强与基金管理人沟通对接,吸引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领域。
再次感谢您对推动云南省科技创投企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8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冀芳,63160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