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003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高新技术处     2020-09-01 15:54:44     【字体: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关于促进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省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提案第120300035号)的办理,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现回复如下:

一、优化认定条件和程序,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

2012年起,省科技厅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发展规划,从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先后出台了《云南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经2015年、2018、2020年三次修订,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提供项目申报、金融支持、平台支撑、人才扶持、信息服务等科技创新服务。

全省现有通过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7368家,知识产权拥有量已经超过4.1万件,累计拥有有效专利16232件,软件著作权6005件,企业标准7667项,注册商标10885项,新药证书127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58项,经认定科技成果2818项。

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约为2091亿元,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总额达到1010亿元,从业人数超过31万人。

2017年4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10月科技部发布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正式启动了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2018、2019年,我省分别有1363、838家企业通过评价。

2017年10月,原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科技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协调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除工作事宜。按照省税务局汇算清缴数据统计,2018年我省2433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科技型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24.28 亿元。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报程序和备案条件,加快推进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2020年4月24日修订印发了《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办法》,实现了流程网络化、操作便捷化、证照电子化。

二、多措并举,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

近年来,云南省科技厅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管理服务为中心,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创业大赛、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科技金融结合专项、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公平竞争氛围为抓手,不断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深入推进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壮大发展。

(一)以金融政策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发展

省科技厅积极探索科技与金融相结合,前后出台“1+3”政策文件,即《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积极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意见》、科技保险保费补助办法、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补助办法、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科技保险保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实施科技金融结合专项、探索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制度等,支持各类型科技型企业通过多种渠道解决发展资金。

一是组织实施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激励各类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创业。2016-2019年,科技金融专项累计补助约3000万元,带动社会资金投入约19亿元。2018年安排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2390万元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与创新。

二是设立“风险金池”并实现信贷投放。2017年,省科技厅在省财政厅支持及指导下,出资4600万元设立“风险金池”,与农行云南省分行“科创贷”科技信贷产品相结合,通过财政资金增信作用,适当降低科技信贷门槛,控制科技贷款利率上浮比例不超过人行基准利率30%,加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资金支持力度。截至2019年12月,累计实现106笔6.06亿元的科技信贷投放。其中,积极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累计86笔,3.4亿元的信贷投放。

三是建立科技投资风险补偿制度,引导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加大科技领域投入。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经认定按其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投资风险补助,单笔投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对同一企业投资获得的补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一家创业投资机构每年获得的补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鼓励国内外各类投资机构、投资基金在云南省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对新设立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且带动社会资金在云南省投资规模达2亿元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开办费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2016年-2019年间,累计引导社会资金1.2亿元支持省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二)完善平台机构建设支撑企业科技创新发展

为在企业和科研单位之间搭建技术供需互动平台,安排省级财政资金2300万元,依托云南省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昆明理工大学老校区图书馆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覆盖全省的网络化、开放式、专业化技术交易市场,为全省技术交易提供知识产权、技术评价、中试孵化、科技金融、政策法规等综合服务。现已开发了信息系统网络平台面向全社会开放使用。2017年,国家和云南省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对社会开放共享,为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以及个人等社会用户提供服务。修订实施了《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暂行办法》,将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制改为备案制,鼓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共同的发展需求为基础,以重大技术攻关、重大新产品开发和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为目标,组建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大型仪器协作网入网单位150余家,入网仪器设备4000台(套),入网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三)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

制定了《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明确规定了以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政策,为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法定依据。制定了《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云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引导企业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支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制定了《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受让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制定《云南省科技厅对新增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补助实施方案》,从2017年开始省科技厅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经费中,一次性给予新“升规”科技型企业10万元省财政科技资金补助,2017年至今累计完成221户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升规”补助,共补助财政科技经费2210万元。

加快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2019年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10个(累计建设33个,省财政经费每个安排资金200万元),新建设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7个(累计建设123个,省财政经费每个安排资金40万元),搭建了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有力促进脱贫攻坚工作,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四)改革项目管理方式推动企业开展科技创新

制定了《云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以“创新券”方式支持科技型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专业化服务,引导和激励科技创新创业主体加大科研投入,加快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制定了《云南省科技揭榜制实施管理办法》,以问题为导向,鼓励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和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五)积极推进人才工作,发挥第一资源作用

省科技领军人才郝小江研究员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外国专家入选国家“高层次外专项目”(短期)。获批科技部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11项,备选4项,拟聘请外国专家26人。获批国家外专局出国(境)培训项目32项、293人。争取科技部“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名额1800人,乡土科技人才培训名额178人。外国专家简·迪安·米勒教授、罗伯特·查尔斯·狄家诺教授荣获中国政府友谊奖。

新遴选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和省技术创新人才培育对象102人、省级创新团队培育对象20个、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端外国专家20人。省级外专引智项目立项53项,拟聘请外国专家131人。全省共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业务2200余件,办理高端外国人才确认函9人。98名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技术创新人才成功出站,并在考核期内承担科技项目442项(其中国家级120项),主持完成科技项目265项(其中国家级76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75项,获授权发明专利277件,培养硕士及博士研究生288人。

三、下一步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的打算及建议

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等特点,是推动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突破口、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加快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在建设创新型云南、培育战略新兴产业过程中,如何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备案和管理,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壮大发展需要各级政府部门通力合作、大力支持,更需要企业练好内功、提高创新能力。

(一)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的财政支持。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广泛参与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组建创新联合体“揭榜攻关”。

扩大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服务供给。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团体)、中介机构、科民非等社会创新主体转型,建设一批市场化、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工程化试验、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工业设计、科技咨询等服务。鼓励大型企业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开放式产业创新平台,推动大中小企业多维度、多触点的创新能力共享、创新成果转化和品牌协同。  

强化政策落地服务。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兼职兼薪、成果转化政策落实难等问题,建立科技、财政、发改、工信、教育、人社、国资、审计及主管部门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现场办公工作机制,“一企一策”解决实际操作问题,不折不扣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等,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切实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积极性。优化科技金融结合专项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积极学习借鉴发达省份有关大数据运用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领域做法,在确保企业有关信息安全基础上,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数据互通互联,共同服务好省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养、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在符合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及省技术创新人才、省科技创新团队等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专项管理办法及年度申报要求的情况下,同等条件,优先考虑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荐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积极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积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在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及省技术创新人才、省科技创新团队等人才专项的申报要求、人才(团队)培养目标拟定、培养期管理等工作中,均将人才(团队)为我省产业服务、为企业服务列为重要考核指标。

此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8月31

(联系人及电话:竹怀宝,6313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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