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 120300347 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基础研究处     2020-09-11 09:00:00     【字体: 】    

解丽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使用率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现状

(一)政策制定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加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48号)。为规范我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管理,2017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云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云府登1446号),该办法明确了全省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工作的组织机构与职责、仪器共享与协作共用、仪器共享服务绩效评价与补助、省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联合评议等细则规定,为具体开展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奖补等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平台建设情况

2016-2018年,省科技厅组织实施了“云南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成了云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该平台集成了资源数据(分析检测服务机构、仪器设备、分析检测服务记录、日常信息)采集统计、检测服务网上预约、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数据与国家平台对接以及分析检测服务奖补评审等功能,为全省科研机构和仪器分析测试中心等提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建成至今,全省已有289家单位入网,发布原值20万元以上共享科研仪器设备3672台套,仪器种类涵盖了分析、物理性能测试、计量、地球探测、电子测量、医学诊断、特种检验等多个领域,采集共享服务记录数据723764条。

(三)高校大型仪器设备情况

根据 2019 年统计,全省 59 所公办高校(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办)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总值 77.13 亿元,其中:单价40万元以上设备19.94 亿元,占仪器设备总值的 25.85%2019年新增仪器设备配置 8.11 亿元,其中单价 40 万元以上设备 2.45亿元,占新增配置的 30.21% 。目前,共有 22 所高校 1615 台大型仪器设备进入云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平台。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云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到期后,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将联合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完善我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

(二)贯彻落实新出台的《云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云财规20203号),支持省内科技型企业积极申领创新券,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提高仪器共享率。

(三)升级云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功能。实现向全省科技管理部门、科研单位、科研人员、科技专家、科技服务机构提供“一号申请、一网通办”的服务目标,下一步云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迁移至新的科技管理系统进程集成利用平台原有仪器数据和共享服务记录进行数据融合和服务功能改造

(四)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采20176号),省属高校、科研院所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省属高校资产管理部门、采购部门的培训工作,规范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适应高校大型设备共享的总体结构和需求,避免闲置与浪费。

(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对全省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进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绩效评价,对评价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单位给予财政经费补助,对评价结果较差的单位要求整改。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们将认真汲取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并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8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伟辉,6314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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