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杨丽菊代表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所提意见建议的答复
来源: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2021-02-07 09:43:04     【字体: 】    

杨丽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学术造假的打击力度,规范证书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学术造假的打击力度,规范证书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的建议

(一)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学风建设工作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省科技厅高度重视,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加强部门协同,抓好顶层设计。2020年4月,省科技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省教育厅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出台《云南省贯彻落实<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云科监发〔2020〕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就进一步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和舆论氛围,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提出云南省具体落实举措。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若干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学风建设等4个方面提出23项具体措施,力争1年内转变作风和改进学风的各项治理措施得到全面落实,3年内取得作风学风实质性改观。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若干措施》出台后,及时在云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科技彩云南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和平台进行宣传解读,积极引导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科技工作全过程,筑牢科技界共同思想基础。四是深入调研座谈交流,推动构建良好科研生态。2020年12月,就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学风建设”主题,召集驻昆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56家单位,开展弘扬和践行科学家精神工作座谈交流和经验分享会议,广泛听取优化科学家发展环境的看法和建议,研究破解支持科学家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激励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价值理念,坚守“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讲好创新故事,弘扬正气,鞭挞歪风,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

(二)推动破“四唯”工作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转发《科技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要求各省级部门、各级科技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创新基地、科研事业单位、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等的科技评价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真正破除“唯论文”的不良导向;与省教育厅联合转发《教育部 科技部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若干意见>的通知》。

(三)持续推进科研诚信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 17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19 〕27号)要求,加快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加大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以及不良作风学风的查处力度。一是出台《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科研失信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云科规〔20202号)和《云南省科技厅科技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云科规〔2020〕3号)文件。二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启动科技活动全流程实施诚信承诺制度建设和云南省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印发《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在科技活动全流程实施诚信承诺制度的工作方案》。三是加大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以及不良作风学风的查处力度。按照《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关于汇交科研严重失信责任人信息的通知》要求,将我省30家科研严重失信单位信息提交国家科研诚信信息系统。按照国家和省对严重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等规定,对相关部门推送的严重失信单位及其法人代表信息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告。按照科技部监督司2020年8月30日《科研诚信案件线索转办函》要求,依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已对我省一起涉嫌论文造假科研诚信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完成资质认定、荣誉称号授予等15余批次数百家科研机构、院校和企业的科研诚信审查。四是做好省公共信用信息编制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作要求,针对省科技厅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认真梳理并编制完成《2020年度云南省科技厅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共36项,涉及行政执法信息、基础信息、红黑名单信息、行业评价信息4类,信息事项包括目前省科技厅权责清单及认定类公共服务等事项,积极推动科研诚信信用体系建设。

、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措施

针对审议提出的建议,结合省科技厅职能职责,下一步重点做好5个方面工作。

(一)按照《云南省贯彻落实<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深入推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学风建设,将作风学风建设纳入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评估内容。

(二)建立完善制度规定,在破“四唯”工作上以绩效为导向,积极营造全社会破“四唯”的良好氛围。

(三)推动构建“大监管”格局,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建立有效的绩效综合评价和监督机制,形成齐抓共管、责任清晰、规范有序的工作模式。

(四)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开展科研信用评级,建设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加大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以及不良作风学风的查处力度。加科研诚信宣传工作

(五)强化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监管。研究出台《省科技计划项目绩效管理评价实施细则》,规范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探索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综合绩效评价,将学风作风建设、科研诚信纳入评估内容。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27

(联系人及电话:蒋洪银0871-63132021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