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打造省级层面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成高水平的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或‘超市’,促进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完善成果转化数据库建设。”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云南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等法律法规,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定政策、建体系、开源头、解难题,着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云南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源头供给。
一、定政策
一是制定实施地方性法规。《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于2020年7月1日施行,《条例》立足云南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从法律层面紧扣“如何转”、“有权转”、“愿意转”、“顺畅转”等关键问题,重点解决体制机制障碍、转化权益确定、转化动力激发、转化服务提升等问题,致力于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从各方主体、行为、权责全面规范云南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维护科技成果转化各方合法利益,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二是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省政府制定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及时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制定实施《云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经费纳入省科技厅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制定实施《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从12个方面提出具体改革措施;印发《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切实下放科研自主权,大力支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出台《云南省财政支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对科技成果出让方、受让方、转化服务机构给予资金补助,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突出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给予资金补助,对在滇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国内外高端科技人才给予补助,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依据新增产值给予补助,对科技金融结合工作予以大力支持。2020年已对13个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的项目安排财政奖补资金2830万元;对11个建有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的高校、科研院所安排财政资金620万元。
二、建体系
一是搭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7家、云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2家、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3个、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123个、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33个,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站21个,搭建了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云南分中心、楚雄工作站、曲靖工作站、云南金属燃料电池工作站、中国技术交易所曲靖工作站挂牌运转。云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盟成立。
二是建设云南省技术市场。安排省级财政资金2300万元,依托云南省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图书馆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覆盖全省的网络化、开放式、专业化技术交易市场,为全省技术交易提供信息发布、知识产权、技术评价、中试孵化、科技金融、政策法规等综合服务,现已面向全社会开放使用。云南省技术市场设立了科技信息、技术交易、科技服务、科技资源、行业动态、合同登记、科技金融、科技商城、活动路演等板块,建立了中外专利大数据检索平台,可检索全球103个国家或地区的26个专利数据库,专利数据超过1.1亿条,可检索中国、美国、欧盟、日本、俄罗斯等9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全文。并与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GMS跨境电子商务合作平台、国家知识产权出版社中外专利大数据检索平台等实现有效对接,解决供需信息孤岛问题,实现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资源数据的专业化管理。截止2021年2月1日,已搜集展示科研成果信息50974条、技术需求信息50315条,汇聚省内外专家5816人,科技服务机构278家、企业270个、高等院校135所。自2020年5月试运行以来,技术合同累计成交251份,合同成交金额1.07亿元。
三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培训。2019年先后在昆明举办3期、在上海交通大学举办1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训班,共计500余人参加培训;组织云南84人参加2020年西部地区技术经理人联合培训班。组织50人在上海交举办1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训班。
三、开源头
一是开展科技入滇引入科技成果。举办4届科技入滇对接活动,实现“科技成果、科研平台、科技型企业和科技人才”四个落地累计签约项目2500余项,引进408位院士专家团队,累计突破杂交水稻、柠檬产业、贵金属和铝材料加工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435项,开发新产品338个。开展沪滇科技合作项目264项,带动社会资金4.51亿元,产生经济效益14.61亿元。举办4届云南国际人才交流会,签约200余项人才智力入滇交流合作项目。
二是引建新型研发机构增强研发力量。围绕云南省发展的重点产业加快布局研发机构。引进成立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云南研究院,组织实施一批战略咨询研究项目。北航云南创新研究院在烟草智能制造、虚拟现实技术、区块链等领域启动实施一批科技成果。上海交通大学云南(大理)研究院为洱海保护提供科技支撑。浙江大学云南(红河)研究院开展数字化金属彩印科技成果转化。启动云南向广东、上海外派科技联络员工作,对接沿海地区科技成果入滇转化。
三是财政资金支持提供可转化科技成果。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源头上解决可转化科技成果少的问题。省级财政科技资金重点围绕八大重点产业及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这“三张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可转化科技成果,为产业发展提供源头动力。
第四,解难题
一是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认真落实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成果完成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不审批、不备案、收益不上缴,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自主转化、自主定价、自主分配等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可以不评估,可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转化。
二是制度性安排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进行奖酬。比如,昆明理工大学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的分配比例是课题组和学校分别占80%、20%。
三是推动解决堵点难点卡点问题。协调落实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净收入确定、转化收入分配、兼职兼薪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经纪人职称评定等困难和问题。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容错免责机制,提高科技人员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印发实施《云南省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着力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四唯”现象。
四是以市场机制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采取风险补偿、创业投资引导、科技保险保费补助等后补助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进入创新创业领域,深化科技金融结合,通过市场机制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我省通过科技金融结合专项带动科技创业投资1.14亿元,为49家科技型企业分担分散各类创新创业风险约100亿元。省科技厅与农行云南省分行试点建立4600万元“风险金池+科创贷”,向省内83户科技型企业投放105笔贷款约7.13亿元。
五是选派科技特派员解决农业农村难题。全省累计选派科技特派员11628人深入企业、农村一线,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开拓了“上连市场、下连农户、中间连着科技”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路子。通过基地示范带动、技术培训推动、利益捆绑联动、招才引智促动,科技特派员真正成为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着力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大力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供给侧改革、需求侧挖掘、建设线上线下覆盖全省的转化服务体系,强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高质量成果持续产出、承接和转化,切实提高科研人员获得感。
一是推动科技成果供给侧改革。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提高研发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评价“指挥棒”,确保科技成果供给从顶层和源头上更加符合市场需求,提供高质量、可转化的科技成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法律法规,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容错纠错机制,鼓励科技成果研发和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潜心研究,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是强化科技成果需求侧挖掘。鼓励各州(市)成立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支持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条件能力建设,联合深入挖掘科技需求、开展供需对接、推广应用科技成果。支持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云南分中心协同云南省科技入滇成果转化孵化基地和云南省技术转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我省市场需求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三是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云南技术市场,统筹各类科技服务资源,提升知识产权、技术评价、科技金融、政策法规等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科技成果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畅通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渠道。支持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等各类机构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和培养。建立从事技术经纪人员职称晋升通道,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职称评审指标体系。鼓励我省高校开设技术转移专业,从源头培养技术转移专业化人才。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2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崔文川,63104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