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60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2021-03-23 14:16:11     【字体: 】    

朱自芬、张燕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省农学会出台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复如下:

一、国家和云南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相关情况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号)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相继出台,对国家科技奖励制度进行了改革和规范,在取消了省级以下由财政经费出资的科学技术奖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利用非财政性经费设立科学技术奖。

我省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98号),对中央的改革要求作出了具体安排和落实。2020年4月,发布《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省科技厅重新审核和受理了我省社会力量设奖单位的设奖情况报告,于2021年1月发布了《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更新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目录的通知》,将8家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纳入规范化管理,形成了政府奖励与社会奖励相辅相融的良好局面。

二、建议

(一)《关于省农学会出台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的建议》转交省农学会办理,是否设奖,由省农学会决定;

(二)设奖,请省农学会按照《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通知》2020年4月8日)办理相关事宜,省科技厅将及时加强工作对接和指导。

感谢您们对科技奖励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关爱,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龙向东,0871-6315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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