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
按照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办理要求,现就农树发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的建议》(第0716号),提供我单位协办意见如下:
长期以来,以农技推广机构等公益性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在推进农业发展、创新驱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发生深刻变化,科技服务有效供给不足、供需对接不畅等问题日益凸显,越来越难以适应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2020年7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科技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保监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农〔2020〕192号)。为贯彻落实国科发农〔2020〕192号文件精神,加强我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效解决我省农业科技服务存在的问题,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求,在广泛调研并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省科技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待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银保监局和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合印发。
《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聚焦公益性服务主责,推进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创新。突出加强农技推广机构能力建设,加强绿色增产、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示范推广,提升支撑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保障粮食安全、防范应对重大疫情和病虫害、突发自然灾害等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水平,创新农技推广机构管理机制,如实施农业科技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全面推行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度、完善建立综合考评制度和内部激励机制等改革措施。
结合农树发等代表的建议内容,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农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的顶层设计和一体化部署,加速成果转化,加速科技成果源头供给。二是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用好,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不断壮大人才队伍,优化服务模式,将创新的动能延伸到田间地头。三是要与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加强协作与融通,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形成社会化服务合力,助力我省乡村振兴。
此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农村处任宏程,6313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