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临沧工业园区创建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议》(第02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临沧高新区基本情况及创建国家高新区工作情况
临沧高新区前身为临沧工业园区,2017年被省人民政府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云南省新型工业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纲要》重点建设的30个园区之一,《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公告面积为8.49平方公里。根据《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首批开发区优化提升方案审核情况的通知》,临沧高新区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要求的面积为4.24平方公里。
按照“以升促建”原则,临沧市拟将临沧高新区与区位相邻、功能互补的云南云县产业园和云南风庆产业园合作共建,共同创建申报国家区,全省开发区优化提升方案核准面积合计8.01平方公里,实际管辖面积69.29平方公里。按照“一区三园”模式,构建“临云凤”区域产业和科技创新一体化格局。
二、积极支持临沧高新区“以升促建”申报国家高新区
一是积极服务和指导临沧高新区重新履职报批省级开发区优化提升工作,为“以升促建”打下坚实基础。按照《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要求,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部署,临沧高新区继续选择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做好临沧高新区重新履职报批省级开发区优化提升工作,省科技厅积极与临沧高新区对接,服务和指导临沧高新区按照“一个开发区、一个管委会、一个平台、一个规划、一个开发主题或主导产业、一个招商队伍”等“六个一”的原则,重新报批省级高新区。临沧高新区优化提升方案于2021年2月24日提请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审核,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二是支持临沧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为“以升促建”提供支撑。2021年3月5日,省科技厅组织召开了云南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会议,共同推动高新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36号)。
三是积极推动临沧高新区“以升促建”申报国家高新区。临沧高新区申报国家高新区的请示已由临沧市人民政府报送到省政府,待省人民政府审核后报送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已转交省科技厅商省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2021年3月30日—31日,省科技厅牵头,组织全国知名专家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等省直有关部门,赴临沧市调研临沧高新区情况,并对《云南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战略发展规划(2021—2025)》和《云南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进行咨询。日前,省科技厅已将建议推荐临沧高新区申报国家高新区的请示报省人民政府。
三、推动临沧高新区“以升促建”申报国家高新区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与临沧市人民政府,共同围绕临沧高新区申报国家高新区存在的短板,指导和服务临沧高新区继续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强化顶层设计和科技创新,持续推动云南临沧高新区与云南云县产业园区、云南凤庆产业园区合作,以“一区三园”申报创建国家高新区,将临沧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一是加强与科技部的对接汇报。省科技厅将积极与科技部对接汇报,及时了解国家高新区建设工作动态和要求,协调推动解决临沧国家高新区建设的有关问题。2021年3月11日—12日,省科技厅主要领导带队赴科技部与各司、局、中心主动对接汇报云南临沧高新区“以升促建”申报国家高新区事宜,并积极争取科技部支持。
二是指导和服务临沧高新区强化顶层设计。在战略定位方面,聚焦省委、省政府对临沧的战略定位,聚焦临沧自身优势定位,进一步展现临沧高新区“以升促建”新优势。在空间布局方面,优化“一区三园”空间布局,优化管理协调机制的建立健全,优化集中连片、联合发展的具体举措,明确合理管理范围,拓展合理发展空间,进一步全面突显“一区三园”申报国家高新区的创建新模式。在产业发展方面,聚焦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聚焦创新驱动、高质量跨越发展,聚焦做大、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推动高新区与所在城市的产城融合、产基(基础设施)融合、产效(效率)融合、产生(生态)融合,进一步实现全面融合新发展。在招商引资方面,树立“大抓发展、大抓产业、大抓工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培育经济增长新亮点。在整体布局方面,突出“高”和“新”的内涵,突显国家对高新区的新要求、新定位,突显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走出一条超常规发展之路”和高质量跨越发展的新要求、新定位,进一步发挥临沧高新区在临沧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新引擎。
三是继续支持临沧高新区创新主体培育。围绕临沧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根据申报企业需求,省科技厅可适时组织相关技术、财务专家成立帮扶团队,与临沧市科技局共同对申报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摸清企业的申报条件,重点关注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财务成长性以及研发费用投入等方面情况,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同时,加强与科技部火炬中心的沟通,争取对临沧高新区申报企业给予支持。请临沧市科技局和临沧高新区深入动员当地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与临沧市财政局和临沧市税务局加强沟通,共同推进申报工作。
四是继续强化创新平台建设。省科技厅将继续支持临沧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建设。请临沧市科技局和临沧高新区要积极指导培育各类创新平台,主动谋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共同推进创新平台建设。
附件: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9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向勇,63104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