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建议的答复(段云龙委员)
来源:科技合作处     2023-01-20 11:34:13     【字体: 】    

段云龙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专职化的组织机构;加大科技创新政策的支持力度:推动科技成果市场化,适当提高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比例,建立研发投入奖补联动机制,对符合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标准的研发机构,给予一定的研发补贴;设立‘企业技术出境贡献奖’,推动跨境技术转移。”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业化机构

省科技厅2021年印发《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行动方案》(云科合发〔2021〕1号),按照1个总部、3个牵头实施机构、若干科技创新中心集群的框架(1+3+n)模式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设立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项,围绕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任务目标,组织实施相关项目。2021年以来,遴选12家条件较好的高校、企业、园区等进行实地调研,修改完善形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总部建设方案》,按4大功能7大系统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总部建设;与国外共建19个国际联合创新平台、12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支持选派52名国际科技特派员赴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科技服务,实施“智汇云南”计划引进75名外籍青年人才来滇开展合作研究和创新创业,举办首届云南国际创新创业大赛。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职能职责,持续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建设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中心等国际科技合作平台,遴选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总部,深化与相关国家科技合作,拓展完善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平台功能。在与国外共建国际联合创新平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选派国际科技特派员赴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科技服务,引进外籍青年人才来滇开展科学研究及创新创业,举办云南国际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二、加大科技创新政策支持

(一)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

依托云南省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覆盖全省的网络化、开放式、专业化的云南省技术市场,为全省技术交易提供知识产权、技术评价、中试孵化、科技金融、政策法规等综合服务。云南省技术市场设立了科技信息、技术交易、科技服务、科技资源、行业动态、合同登记、科技金融、科技商城、活动路演等板块。对科技成果进行了分类管理,设定了23个大分类。设置了“一般交易”、“挂牌公示”、“交易公示”等重要栏目,向社会公布成果名称、成果介绍、转化价格、转化方式以及市场需求方面的信息。自2021年技术市场门户网站开始运行,遴选了一批优质中介服务机构入住平台,汇聚有全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成果95115项,技术需求信息52335项,专家库里专家9950名,汇聚省内外院校139家,企业1809家,服务机构335家。2022年,云南省技术市场组织举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路演活动4场,知识产权服务及创新创业类培训活动11场。促成成果转化33项,推动银行、投资机构对17家企业授信1.92亿余元、贷款0.71亿元,直接投资0.35亿元。2022年,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项7514份,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219.2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职能职责,依托云南省技术市场,为全省技术交易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

(二)建立加大研发投入联动机制

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创新体系。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主力军作用,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在重点产业领域建立一批创新联合体、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联盟,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优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组建研究基地、技术创新平台和高技术研发中心,提升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研发投入企业资金占比,促进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深入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2.持续研发奖补,完善激励机制。省科技厅每年在部门预算中仍安排专项资金(“十三五”以来已累计研发奖补18.1亿元,2023年奖补预算总额为2亿元),用于实施对规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奖补,完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加强创新,持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增强科技支撑引领云南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和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专项资金采取正向激励,围绕各州市R&D投入和财政科技投入情况安排对下转移支付引导资金,支持和引导各州(市)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由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区域研发投入目标组织实施科技研发项目。为更好地分配和使用资金,积极与税务和统计部门联动,全面掌握企业创新与投入情况,专项资金分配更合理、精准、有效,达到鼓励和引导企业创新的作用。

3.落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措施,建立研发平台。根据《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云办发〔2021〕36号)第六条“规模以上企业新设立研发机构,且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1.5%(含)的,给予一次性后补助经费30万元”的规定,省科技厅2022年已开展了符合条件企业的经费补助工作,通过申报、审核、评审、审定补助18家新设立研发机构的企业,并将持续实施此项补助。印发《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办法(试行)》,完善了新型研发机构政策体系,共遴选38家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2022年核定并下达了13家新型研发机构后补助经费2760万元。其他类别的国家、省级、市级认定的平台,有相对应的政策或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职能职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创新体系,推动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二是持续实施研发奖补,完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加强创新。三是落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和《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办法(试行)》,推动建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

三、实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

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9月印发新修订的《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奖励办法》第二条:“省人民政府设立下列云南省科学技术奖:(一)云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二)云南省自然科学奖;(三)云南省技术发明奖;(四)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五)云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第十条:“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完成、应用和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组织。”“企业技术出境贡献奖”属于应用和推广科技成果的范畴,相关成果符合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要求的,可以提名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但不宜重复设奖。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职能职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符合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要求的企业技术出境项目,做好提名咨询服务工作。二是充分发挥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中心、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作用和优势,推动跨境技术转移,审慎推进企业技术出口。

衷心感谢中国民主促进会段云龙委员对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合作处 李加富,6310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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