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孔斋委员:
按照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要求,现将您提出的《关于以“产学研政用金”深度融合统筹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13020777号)涉及我单位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科技厅对政协提案会办工作高度重视,分管厅领导要求办理工作要及时与政协委员进行深入沟通协商,按照规范逐条办理答复,严格办理时限。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商法规处、资配处、平台处、基础处、高新处、区域处和人才处后,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对提案进行认真研究,并及时与您就落实提案情况进行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了共识。
二、关于开展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作情况
近年来,省科技厅高度重视“产学研政用金”深度融合,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积极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助推高质量发展工作。一是组织策划重大项目。近三年来,围绕新材料、数字经济、绿色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等工业领域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项目23项,科研总经费10.24亿元,支持财政科技经费2.61亿元,所有项目均由企业牵头或作为重点参加单位承担相关研究任务。二是大力推进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由省内龙头企业牵头,联合省内外高校、院所及上下游企业,组建新能源材料、绿色铝基材料、锡铟产业、铜铅锌产业等4个创新联合体,以重大项目需求为牵引,推动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孵化,2023年立项支持创新联合体攻关项目10个,科研总经费8.01亿元,其中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48亿元。设立“云南省科技厅 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和“云南省科技厅 中国铜业有限公司创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每个专项每年支持财政经费1000万元,引导企业投入4000万元。通过企业联合专项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攻克了一批产业发展“卡脖子”科学难题,培养了一批青年科技人才,促进了企业与全国优势科技资源的交流合作,为云南省有色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探索推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参与“产学研政用金”协同,探索推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对具有科技创新需求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单个科研项目不超过30万元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截至目前,立项支持项目5个,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50万元。四是支持双创孵化载体建设。省科技厅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服务创新创业职能,大力培育和提升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双创孵化载体服务能力和水平。先后修订双创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出台《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8条措施》等政策措施,实现双创孵化载体全程“无纸化”、“零跑腿”申报;组织对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奖优罚劣,打破双创孵化载体“铁帽子”,建立双创孵化载体分类评价及奖励退出机制;强化政策引导,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双创孵化载体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补,对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的双创孵化载体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补,引导双创孵化载体更好的引进和培育科技型企业;打造“彩云汇”科创品牌,通过“以赛代招、批量引进、集群发展”,打造小而美的科技园区,将“彩云汇”创新创业大赛打造成为“全省最大的科技企业孵化平台”。截至2023年底,我省共有国家大学科技园2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42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16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166家(其中国家级众创空间40家),双创孵化载体实现全省16个州市全覆盖,“十四五”以来,双创孵化载体共培育科技型企业300余家。五是在人才培养方面。近三年培养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团队1个,选拔省“两类”人才19名,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相关领域项目65个。2023年选聘首批科研人才到企业任科技副总,其中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相关领域的科技副总10人,选派专家产业服务团为2家绿色低碳相关的重点龙头企业服务。以产业集聚人才,打造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领域人才体系。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领域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兴滇惠才卡”。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答复
关于“产学研政用金”深度融合统筹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科技厅将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科技创新工作。
一是在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中,进一步增加绿色低碳技术科技攻关重大科技项目,鼓励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二是聚焦我省绿色能源、数字经济、新材料、装备制造等工业领域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需求,深入践行蹲点调研等一线工作法,加强与企业服务对接,积极组织战略专家与技术专家深入企业共同凝练重大科技创新需求。抓好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支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科技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集聚全国优势科技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附加值创新产品及新装备,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应用示范。
三是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通过打造标杆孵化器,遴选10家左右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双创孵化载体进行重点支持,通过树典型,引导全省双创孵化载体提质增效,提升科技成果产出率;探索建立飞地孵化器,支持省内双创孵化载体、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龙头企业等采取多种运营模式,在省外创新资源密集区建立飞地孵化器、离岸孵化器、国际孵化器等,引入更多优秀企业、人才、项目落地云南。同时,支持省外优质双创孵化载体、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在省外帮助我省孵化和引进企业,培育和引进人才;探索内创业孵化模式,鼓励省内大型企业探索建立符合自身产业链及技术优势领域的“内创业”孵化模式。围绕产业链,孵化上下游企业,提升大型企业内部科研项目孵化和成果转化率,培育更多科技型企业。
四是积极打造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升级版。通过将合作金融机构科技贷款损失纳入部门预算方式,引导4家合作金融机构丰富科技金融产品,适当降低科技贷款门槛,满足更多绿色低碳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成立云南省科技创新基金联合体。发挥政府“牵线搭桥”作用,汇集省内外优秀创业投资者,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绿色低碳产业。组织高新区科技成果路演暨科技金融走进高新区活动。围绕园区绿色低碳等主导产业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开展科技金融走进园区活动,邀请投融资机构参加活动,将科技金融支持政策及金融机构在园区落实见效。
五是将继续通过“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三个专项、省“两类”人才等科技人才项目,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领域等方面人才的培养引进。继续支持相关企业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资源,遴选云南省科技副总,引导人才向绿色低碳产业一线集聚。持续落实相关人才政策,加大科技人才的支持和培养力度,减少科技人才的负担。
六是研究制定《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围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职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建立职务科技成果限时转化机制等方面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成果转化活力;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政策、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同开展协同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成果在滇转化落地、激励企业自主转化科技成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成果转化政策,提升科技成果供给及承接能力;围绕支持高校和科研院建立健全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建设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综合示范区及示范基地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营造良好转化生态。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社会发展科技处高忠,0871-63138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