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243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来源: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     2024-05-20 16:31:30     【字体: 】    

谭亚原委员:

感谢您对全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云南省政协第十三届第二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提案”,交由省科技厅主办。省科技厅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多次进行部署安排,分管厅领导就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提案建议,省科技厅法规处到省内部分州(市)实地调研,并对相关工作进行认真梳理,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总体情况

2021年6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十四五”工作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方案》,启动了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工作。2022年5月,省科技厅制定了《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的申报和管理要求,建立了新型研发机构年度绩效评价机制及结果应用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共有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55家,其中已实体化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36家。以上55家机构中,从地域分布来看,昆明市30家,大理州5家,楚雄州5家,红河州4家,保山市3家,普洱市3家,玉溪市3家,丽江市1家,临沧市1家。

2021、2022遴选的38家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已柔性引进了邹学校、张福锁、刘仲华等一批院士专家团队,建设了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等一批国家级及省级科研平台,2023年共解决关键核心技术72项,带动新增产值295312万元,带动企业研发投入47468万元,转化应用科技成果114个,申请发明专利118项,对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经过3年的推进,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也存在提案中提到的上下协同发力不够、总体量少质弱、自我造血和成长能力不足等问题。提案提出的建议,有的已在前期工作措施中体现并持续推进落实,有的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按照建议方向大力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形成省市合力共同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机制。省科技厅法规处积极向州(市)科技局宣传和解读新型研发机构政策,加强对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的指导,与昆明市、丽江市、大理州、楚雄州、西双版纳州、普洱市等州(市)科技局就构建省市“梯次”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机制进行沟通交流,推进州(市)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并已在丽江市、大理州、楚雄州、昆明市等取得初步进展。丽江市印发了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建设了5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并从中择优推荐云南油橄榄大健康产业创新研究发展有限公司进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库;大理州印发了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先后将州级层面培育建设的上海交通大学云南(大理)研究院、工业级5G创新应用(大理)研究院(大理州政府与中国科学院计算所合作建设)、洱海流域农业绿色发展研究院(中国工程院张福锁院士团队)、地热能科学技术(大理)研究院(大理州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城市地下空间及能源研究院合作建设)推荐进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库;楚雄州在综合类科技创新政策中明确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并开展州级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建设,目前已入库6家州级新型研发机构进行孵化培育,择优推荐5家进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库;昆明市也印发了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是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运行绩效评价。2023年、2024年初,省科技厅采用科研和机构绩效“双评价”制,围绕管理体系、研发组织体系、科研评价制度、创新能力、市场核心竞争力、科研成果产出、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组织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开展了基于市场评价的运行绩效评价工作,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发挥其在体制机制方面的灵活性、开放性,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潜力和创造活力。

三是积极争取省外高端资源落地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在《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办法(试行)》中,明确对引入高端科技资源、支撑引领全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发挥重大作用,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颠覆性、交叉性领域研究功能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采取“一院(所)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并直接纳入新型研发机构清单管理;规定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等来滇新设立的研发总部、区域研发中心或高水平研究院等,纳入新型研发机构清单管理并评估为优秀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奖补。2023年8月,省委编办、省科技厅联合印发《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从体制机制层面鼓励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在滇举办新型研发机构。截至目前,云南省实体化运行的36家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中,引入上海交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计算所、香港中文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等省外优势科技资源落地建设的15家。

四是推动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助力产业转型升级。省科技厅把新型研发机构为上下游企业提供研发服务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经费作为后补助测算依据,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面向重点产业开展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同时,省科技厅搭建平台,组织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成果对接、项目路演等活动。2023年,省科技厅组织部分新型研发机构在2023全球技术转移大会开展项目路演。云南西草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云南云科生物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云南植物功效成分在大健康产业高效高质转化服务”、“树鼩模型CRO技术服务平台”等项目路演介绍。工业级5G创新应用(大理)研究院和云南循环农业产业研究院分别发布“大象哈喽”智能电动车、高原特色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等科技成果。来自上海交通大学、绿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深圳研究院、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的4位产业专家和投融资专家与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流,并从新型研发机构和产业企业间精准对接需求、深化协同创新、优化资源配置等多维度提供了建议。

五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进入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加强科技金融融通和操作路径设计,2023年,省财政厅和省科技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已有大连理工大学滇西产业发展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云南创新研究院、昆明生物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西草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现代民族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进入省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库,面向科技型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和技术研发合作,转化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已有科技成果。

六是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的培训辅导。2021年至今,省科技厅组织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负责人、州(市)科技局管理人员等在省内参加科技政策宣讲培训会、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培训会等培训宣讲活动5次,赴上海、江苏等发达地区开展省外学习调研3次。通过各类培训学习,不断增强相关人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七是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宣传。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和科技彩云南微信公众号发布《图解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办法(试行)》、《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向社会公众解读政策。公开发布新型研发机构申报通知,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通过云岭先锋杂志、科技彩云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宣传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成效和建设经验,扩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的影响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认真贯彻国家及我省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壮大发展“三大经济”,进一步加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力度。一是继续指导州(市)加强新型研发机制度建设,充分利用科技入滇机制,继续与省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等单位对接,争取更多高端资源落地云南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二是鼓励引导我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布局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三是加快推进初创型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实体化,持续开展运行绩效评价。四是加强孵化培育,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服务信息化平台,探索开展“融资直通车”服务活动,组织投融资机构与新型研发机构对接,围绕机构管理、科研服务、市场开拓,成果转化等开展常态化培训,持续提高已建新型研发机构的科技创新和市场化运营能力,不断提升新型研发机构的数量和质量,让新型研发机构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同时,我们将认真汲取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 齐景晶,63136053)

打印页面      |     分享到: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