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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云南省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维护及常态化入库工作的通知
来源:资源配置管理处     2024-02-26 15:09:13     【字体: 】    

有关单位:

按照《云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五条,专家应每年至少1次登录专家库维护信息的要求,现启动科技专家库年度专家信息维护工作,请有关单位督促本单位在库专家,在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年度专家信息维护工作。同时鼓励有关单位积极动员职工,对照管理办法专家条件,积极申报科技专家,并做好科技专家信息审核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在库专家信息维护

请专家本人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更新维护信息。

(一)在库专家的登录账号密码将通过短信通知,如果专家忘记登录账号密码,可以联系所在单位信息系统管理员。

(二)在库专家信息维护:如果专家信息发生变更,请维护专家信息。分以下2种情形操作:

1. 既是科技专家又是项目负责人:专家登录系统→选择科技专家→系统管理→个人信息维护→修改完善专家信息→保存→填写检查→提交。

2. 仅是科技专家:专家登录系统→系统管理→个人信息维护→修改完善专家信息→保存→填写检查→提交。

专家更换所在单位的,由新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审核。

二、新申请加入科技专家库操作

申请人对照管理办法第七条基本条件及专业条件(附件1),按以下2种情形申请入库。个人申请信息填写应准确、完整、全面,并上传必要的资质认定文件佐证。

(一)专家不是项目负责人: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系统管理→科技专家管理→新增科技专家→填写专家姓名、邮箱、手机号信息→发送激活邮件;

专家登录个人邮箱→激活专家账号并设置密码→登录信息系统→填写专家信息→保存→填写检查→提交。

(二)专家是项目负责人:专家登录系统→系统管理→申请进入专家库→阅读并同意省科技厅专家入库有关要求→完善专家信息→保存→填写检查→提交。

三、单位对专家信息进行审核

对新申请加入科技专家库和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专家,单位需要进行专家信息审核。按以下2种情形操作:

(一)新申请加入的专家: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系统管理→科技专家管理→审核科技专家→审核本单位申请入库人员信息→提交推荐部门审核。

(二)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专家,由新的单位进行审核: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系统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单位变更审核→批准或拒绝。

四、在库专家应履行的职责

省科技厅定期集中审核专家入库申请。在库专家可参与到省科技厅组织的科技创新战略、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计划项目指南编制等咨询论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评审评估、督查验收、绩效评价,以及创新平台认定和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奖励评审、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人才评审等各类科技活动。专家应认真履职,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和职业道德。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接受邀请后,原则上不得无故缺席科技创新各类咨询、论证、评审、评价等活动;

(二)专家接受咨询评审邀请的,应在咨询评审前签署评审诚信承诺书,保证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科学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咨询评审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

(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泄露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信息,项目评审的内容、过程、意见、结果,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宜;不得侵犯被评审方的知识产权;

(四)主动申请回避有利害关系的咨询评审和验收活动;

(五)本人专业能力不能胜任时,主动提出退出咨询评审活动;

(六)遵守咨询评审等科技活动要求的其他工作纪律。

省科技厅对在库专家实行评级管理。根据前期相关方使用评价结果对专家进行评级,评级结果作为后续专家选取和使用的重要参考。专家如存在科研失信行为、评级结果较差、填写虚假信息、在评审咨询工作中存在不当行为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专家资格;按情节,依据《云南省科技厅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云科规〔2023〕5号)进行处理。

五、其他方面

(一)申请、调整或变更为双创专家的,请申请人先联系省科技厅高新处,再进行信息系统操作。

(二)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谷歌浏览器安装程序可以在管理系统首页“通知公告”中下载。

(三)联系人及电话。

1. 专家信息维护联系人及电话:诸开梅,0871-63133894。

2. 双创专家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张涛:0871-63133814。

3.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

 

附件:

1. 专家入库基本条件及专业条件

2. 云南省科技厅新增科技专家及专家维护信息操作流程

3.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科规〔2022〕8号)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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