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工作指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2025-10-13 10:19:00     【字体: 】    

2025年10月8日,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云南省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工作指引(试行)》(云科规〔2025〕4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为便于各有关单位更好理解《工作指引》主要内容,现对《工作指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及《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五条措施》(云政办发〔2024〕65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破解中小微企业在承接科技成果时往往面临前期资金压力大、转化风险高等现实困难,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具有三方面意义:一是通过建立“先使用后付费”模式,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承接科技成果的初始门槛和资金压力,激发市场活力;二是通过明确限时转化要求,建立成果清单,推动利用财政资金产生、长期未转化的应用技术类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通过规范工作流程和提供平台支持,为科研单位和企业提供清晰、便捷的操作指南,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规范性。

二、《工作指引》主要内容

《工作指引》共十条,围绕“先使用后付费”模式的核心要素和操作环节,构建了清晰的政策框架和工作流程,重点内容如下:

(一)明确政策目标(第一条)

明确政策目标是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单位,采用“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二)明确模式内涵(第二条)

对“先使用后付费”模式进行了清晰界定,指科研单位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等市场主体时,约定延期支付许可费的模式。为增强操作性,明确了三种主要支付方式供双方协商选择:

1.零门槛费或低门槛费+收入提成:初期无需或仅需支付较低费用,后续根据实际收入按比例分成。

2.零门槛费或低门槛费+阶段性支付:初期费用低或无,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如里程碑)支付费用。

3.零门槛费或者低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模式:结合阶段性支付和收入提成。

(三)界定成果范围与限时转化要求(第三条、第四条)

1.成果范围:明确适用于“先使用后付费”模式的科技成果类型,包括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药品上市许可、临床许可以及专利申请权、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等,与省内相关改革政策保持协同。

2.限时转化清单:对利用财政资金产生、自取得知识产权之日起满2年未实施转化的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原则上纳入“先使用后付费”成果清单,通过公开挂牌等方式推动转化,旨在解决成果闲置问题。

(四)搭建服务平台与规范工作流程(第五条、第六条)

1.服务平台:指定“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智能服务平台”(www.ynstt.org.cn)作为集中发布“先使用后付费”成果信息和开展对接的主要线上渠道。

2.工作流程:规范了从成果信息发布、企业查询与对接、到线下合同签订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全流程操作,为供需双方提供了清晰指引。

(五)建立鼓励机制与监督管理措施(第七条、第八条)

1.鼓励措施:提出多项鼓励性举措,包括鼓励科研单位灵活处置限时转化清单内成果;倡导担保、保险机构为模式提供风险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或园区提供补贴或奖励;支持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支付许可费用,旨在营造良好转化生态。

2.监督管理:强调将合同履行行为纳入诚信管理,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违约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保障模式健康有序运行。

(六)明确试行期限与解释权(第九条、第十条)

规定了《工作指引》的试行期限,以便根据实践情况动态优化。明确由云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确保政策实施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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