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2025-10-13 10:20:00     【字体: 】    

2025年10月8日,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云科规〔2025〕4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为便于各有关单位更好理解《工作指引》主要内容,现对《工作指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及《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五条措施》(云政办发〔2024〕65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障碍和藩篱,激发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一方面旨在通过建立尽职免责机制,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消除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通过明确勤勉尽责认定标准和具体免责情形,为各单位开展尽职免责认定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同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构建容错纠错机制,保障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规范有序推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操作指引》主要内容

《工作指引》共16条,围绕尽职免责核心环节,构建了从总则到附则的完整政策框架,重点内容如下:

(一)总则部分(第一条至第四条)

1.制定依据与适用范围:明确指引制定依据,并将适用范围扩展至国家设立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涵盖所有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相关人员。

2.价值导向与工作原则:确立以是否符合中央精神和改革方向、是否有利于促进高质量科技成果服务经济发展作为定性判断标准,实行审慎包容监管。强调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区分改革探索中的失误与违纪违法行为。

(二)勤勉尽责认定机制(第五条至第六条)

1.制度建设要求:要求科技成果转化单位依法依规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转化流程、决策机制、奖酬分配等事项,做到履职尽责有章可依。

2.勤勉尽责标准: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参与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合理注意义务和监督管理职责,且不存在牟取非法利益情况的,视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三)分类免责情形(第七条至第九条)

建立分类别的免责情形清单,针对不同主体设置差异化免责标准:

1.领导人员免责事项:包括创造性执行决策部署、履行程序后因市场变化导致价值偏差、探索性改革中出现失误等8种情形。

2.管理人员免责事项:涵盖按规定未申请知识产权、履行程序后转化效果未达预期、市场定价后价值变化等9种情形。

3.科研人员免责事项:明确履行勤勉尽职义务后出现的过错以纠正为主,一般不予追责。

(四)负面清单机制(第十条)

明确不得免责的六类情形,包括违反科学道德和科技伦理、侵犯单位或他人合法权益、玩忽职守、以权谋私、违反回避规定等,划定尽职免责底线红线。

(五)程序保障机制(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

构建完整的尽职免责工作实施体系:

1.建章立制:要求各单位建立尽职免责相关制度、程序或规则,经民主决策程序审议后公示。

2.调查原则: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开展调查。

3.公示复核:要求认定结论内部公示并接受监督,建立异议复核机制保障程序公正。

4.结果应用:明确经认定予以免责的人员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年度考核时不受影响,认定意见可作为审计监督工作依据。

(六)附则部分(第十五条至第十六条)

规定了《工作指引》的试行期限,以便根据实践情况动态优化。明确由云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确保政策实施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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